“近年來環境保護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企業環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仍然整體不高,建設項目環評未批先建、排污單位超標排放、暗管偷排、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違法失信行為仍然存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環保廳廳長于會文關注的一個議題是環保信用體系建設。
“我國環保信用體系建設與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發展階段不匹配、不協調、不適應的矛盾仍然突出。”于會文表示,當前環保信用體系中存在信用評價覆蓋面過窄、信用評價標準體系不一、信用評價社會化程度不高、信用評價結果運用亟待強化等問題。
為此他建議總結各地近年來開展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的經驗做法,加快制定有關環保信用評價的管理條例,實現環保信用評價法治化、制度化、程序化,統一評價指標體系、統一企業環保信用分級、統一評價結果發布時間,改變目前各地“百花齊放”的狀況,增強環保信用評價的權威性。“四川、廣東、重慶、河北、遼寧、安徽等省份在地方性環保法規或省委文件中,對開展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已作出明確規定,可為國家立法作參考,完善法律法規,規范評價工作。”他表示。
在評價覆蓋面方面,于會文建議將環境保護部每年公布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地方環保部門公布的重點監控企業;重污染行業和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企業;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影響,污染物排放超標、超總量,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質,以及上一年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和被處以行政和刑事處罰的企業,強制納入評價范圍,鼓勵其他企業自愿參加評價。
此外,于會文還建議構建自動評價平臺,強化社會聯動機制。以省級行政區為單位,建設貫通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的“企業環保信用動態管理系統”。按照政府主導、第三方評價、全社會監督的原則,構建環保信用評價全社會聯動機制。并落實多部門聯合獎懲機制,充分運用信用評價結果,實現多部門聯動激勵、懲戒,依法依規對環保信用不良企業給予行政性、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讓環保守信企業處處得益、環保失信企業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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