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電 據環保部網站消息,環保部今日將2017年環境質量改善成效明顯的市(州) 擬入選市(州)名單予以公示。
環保部指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16〕82號)、《環保專項資金激勵措施實施規定》(環辦規財〔2017〕5號)的要求,現擬確定河北省邢臺市、福建省龍巖市、山東省日照市、貴州省黔南州、云南省紅河州、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青海省海北州作為2017年度環境質量改善成效明顯的市(州)。
環保部今日按相關規定,將環境質量改善成效明顯的擬入選市(州)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月22日-3月28日。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將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至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