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近日向天津市環保局、河北省環保廳發出通知,決定解除天津市靜海區、河北省大城縣滲坑污染問題的掛牌督辦。
通知指出,按照《關于對天津市靜海區滲坑污染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關于對河北省大城縣滲坑污染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要求,兩地環保部門督促相關地方積極開展整改,并向生態環境部提交了解除掛牌督辦申請。經現場核查,目前滲坑污染問題整改基本達到督辦要求,研究決定解除靜海區、大城縣滲坑污染問題的掛牌督辦。
同時,通知強調,兩地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責任,繼續加大環境監管力度,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日常管理制度,確保危險廢物合法安全處置。組織開展涉酸及涉危險廢物企業大排查,加大對非法傾倒等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杜絕類似案件再次發生,確保環境安全。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