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季節性上浮非居民用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影響,為確保隨州市天然氣市場正常供應,適當疏導天然氣經營企業因購氣成本上漲而出現的經營困難,市物價局在對去冬今春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測算的基礎上,參考周邊地市疏導燃氣價格矛盾的做法,報經市政府批準,對我市城區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實行聯動調整。
調整后的隨州市城區各類天然氣銷售價格為:工商業用氣3.03元/立方米,車用天然氣3.45元/立方米。聯動上浮時間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1日起恢復到上調前的價格水平。同時要求各燃氣經營企業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嚴格執行天然氣價格政策,確保天然氣市場穩定供應。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