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委書記、省總河長劉家義,省委副書記、省長、省總河長龔正日前共同簽發山東省第1號總河長令,對做好當前河長制湖長制有關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總河長令要求,各級河長要全面開展河長巡河行動,嚴格履行職責,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重大問題。要抓緊下發實施“一河(湖)一策”,根據確定的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主體,完善工作措施,層層壓實責任,明確路線圖和時間表,促進整治工作扎實推進。
要著力提升河湖管理成效,扎實開展“清河行動”回頭看,對遺留和反彈的問題,落實責任人,專題研究,掛牌督辦,直至辦結銷號;對新增問題,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定期督導檢查,確保盡快整改到位。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適時開展聯合執法,形成河湖執法合力。加強管護隊伍建設,建立專業化、職業化、市場化相結合的河湖管護模式,落實管護人員,明確經費渠道,加強業務培訓。要全力修復河湖生態環境,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加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和水生態修復,加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力度,推動創建生態河湖,逐步恢復河湖生態功能。
要切實強化工作考核和部門履責,各級總河長每年要組織開展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督察,組織好對下級總河長、河長辦成員單位以及上級河長對下級河長的工作考核。要將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考核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好考核的政策引導和激勵鞭策作用。各級河長制辦公室充分發揮組織協調、督導調度、檢查考核作用,相關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河湖管理保護工作合力。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