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國家能源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透露,截至2017年底,全國公告生產和建設煤礦4980處、產能43.6億噸。
截至2017年底,全國公告生產和建設煤礦4980處,產能43.6億噸,其中生產煤礦3907處,產能33.4億噸;建設煤礦1156處(含生產煤礦同步改建、改造項目83處),產能10.2億噸。建設煤礦中已進入聯合試運轉的230處,產能3.6億噸。
從此次公告情況看,我國煤礦產能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煤礦規模結構進一步優化。在此次公告中,30萬噸/年以下的煤礦2061處、產能2.2億噸,占公告煤礦產能總數的5.1%;30萬噸/年及以上、120萬噸/年以下煤礦1914處,產能11.0億噸,占公告煤礦產能總數的25.3%;120萬噸/年及以上煤礦1005處、產能30.3億噸,占公告煤礦產能總數的69.6%。大型現代化煤礦已經成為煤炭供應的主力軍。
二是煤炭開發布局加速向資源條件好的地區轉移。晉陜寧內蒙古四地公告煤礦1782處、產能29.7億噸,占公告煤礦產能總數的68.2%。這些地區的煤礦普遍資源稟賦好、達產率高,對保障煤炭穩定供應的作用日益突出。
三是建成煤礦產能與產量基本匹配。截至2017年底,公告生產煤礦產能33.4億噸,進入聯合試運轉的建設煤礦產能3.6億噸,產能合計約37億噸。2017年全國煤炭產量35.2億噸,建成煤礦產能與實際產量基本匹配,建成煤礦產能總體上得到了有效發揮。
在公告的煤礦產能以外,還有部分煤礦尚未納入公告范圍。這些煤礦未公告的原因主要是證照過期、停產整改、雖已核準但其他手續不全、存在未經核準擅自開工建設行為等。對于這些煤礦,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督促相關企業依法依規完善證照、審批等相關手續,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公告范圍。
今年,國家能源局在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繼續退出落后和無效產能,重點退出僵尸企業,繼續退出開采范圍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相重疊的煤礦,引導一批30萬噸/年以下煤礦有序退出。二是加快釋放優質先進產能,倒逼無效低質產能加快退出,提高煤炭先進產能所占比重。三是繼續完善煤炭動態平衡長效機制。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