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去產能指標交易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多渠道籌集資金推進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的重要舉措。2017年以來,我國多地相繼啟動了煤炭去產能指標交易,促進煤炭行業結構進一步優化。
煤炭產能置換處初步實施階段
我國煤炭產能置換尚處于市場化初步實施階段。據了解,目前大致有四類產能置換指標交易方式,分別為:地方政府統一組織,推動產能置換;企業間直接對接,簽訂指標交易協議;利用交易平臺公開交易;開展煤礦托管或股權合作。
4月25日,湖南省安監局發布了第一批2017年關閉退出煤礦產能指標交易信息。業內人士指出,這標志著湖南省煤炭去產能置換指標交易正式啟動。據介紹,交易由市(州)確定起始價(底價),委托省、市(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牌交易,公開競價。成交后,產能轉讓方與購買方簽訂書面交易合同。個別產能規模小的市(州),可商其他市(州)共同捆綁交易。
此外,近日福建省經信委發布了《福建省煤炭去產能指標交易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指出,指標交易范疇為列入2017~2020年關閉退出計劃并已關閉到位的煤礦。按國家政策,交易收益歸屬權為實際關閉退出的煤礦企業。
日前,中金公司發布研報指出,隨著產能置換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優化煤炭行業結構及提高效益。目前有3.8億噸煤炭產能獲得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有望于今年投產,其中新增產能約2億噸。
煤炭產能置換難度不斷降低
2018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煤炭產能置換政策加快優質產能釋放促進落后產能有序退出的通知》,進一步明確產能置換標準及對應產能置換比例。自然保護區重疊煤礦、災害嚴重煤礦、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煤礦等符合條件的煤礦產能置換比例提高至200%。此前,違法在建煤礦減量置換的最高比例只有120%,指標置換難度降低。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2018年煤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要點》提出,完善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制度。建立煤炭產能置換長效機制,強化產能置換指標交易等市場化手段,鼓勵先進企業重組并淘汰落后產能,推動跨地區產能協作和資源優化配置。
有關人士指出,國家出臺鼓勵、支持政策,通過搭建跨省區、跨地區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平臺,讓先進產能煤礦與落后產能老舊煤礦實現優勢互補,可以解決產能布局不合理、不均衡的問題。
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關于做好煤炭產能置換指標交易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已納入年度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并按期關閉退出的煤礦,應在次年6月30日之前簽訂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協議,逾期未簽訂的退出產能指標作廢。業內人士預計今年將有更多產能置換交易出現。
(編輯:張艷審校:寇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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