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湖北省物價局發出調價通知:從6月10日起,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含車用天然氣)每立方米下降0.02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84元(含10%增值稅)。另外,受國家將天然氣運銷環節增值稅稅率由11%降至10%政策影響,我省還將降低省內短途天然氣管道輸氣價格,降價空間全部讓利給終端用戶。
省物價局表示,目前,與非居民用天然氣、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相比,我省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低1元左右。這次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調整暫不涉及居民用氣銷售價格。不過,省內短途天然氣管道輸氣價格降低,將為武漢、荊州、孝感、咸寧、黃岡、隨州、仙桃、潛江、天門、恩施等十地老百姓帶來利好。
據介紹,省內短途天然氣管道包括湖北省天然氣發展有限公司所屬“孝昌至潛江”等6條管道,以及恩施州民生天然氣公司所屬管道。政策執行后,省內短途天然氣管道輸氣價格均有不同程度下調。如恩施州民生天然氣公司天然氣管道輸氣價格由每立方米0.2259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2239元。
省物價局強調,管道輸氣企業不得在輸氣價格之外加收其他費用,相關市縣要根據調整后的管道輸氣價格,及時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將降價額全額傳導到消費終端,不得截留。對居民用氣,短途管道輸氣價格向下傳導可與下一步銷售價格調整一并進行。(記者劉天縱、通訊員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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