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前段時間,不少地方的市民為了買天然氣排起隊來,甚至有的地方凌晨就有人帶著馬扎排隊。這都是源自一則天然氣要漲價的消息,而消息的根源,是今天正式開始實施的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方案。
新方案有哪些新變化?“門站價格”究竟是什么?
那么,這個方案到底是什么?又是不是真的會導致天然氣價格上漲呢?實際上,方案中所說的“門站價格”,是指上游天然氣供氣商供應給各地燃氣公司的批發價。新方案的主要變化在于,供需雙方可以把基準門站價格當做基礎,在上浮20%到下浮不限的范圍里,來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而這個基準門站價格,是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
?根據國家發改委公布的價格表,基準門站價格最高的是廣東和上海,每立方米2.06元;最低的是新疆,每立方米1.04元。需要再次強調的是,這里的價格還是“批發價”,并不是天然氣居民用戶所熟悉的用氣價格。
未來,用氣價格將由地方政府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等。
為什么要實行新方案?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此前我國25個通氣省區市的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是每立方米1.4元左右,從2010年開始就沒有進行過調整了,價格水平不僅低于非居民用氣,還低于進口氣以及國產氣供應成本,隨著國內外市場形勢變化居民氣價偏低的矛盾越來越突出。
對此,國家能源專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周大地指出:“天然氣價格理順問題其實已經討論很長時間了。國際油價和氣價是一個快速上升階段,那我們現在進口的氣占的比例是40%以上,而且還要繼續增加,那么天然氣的成本在不斷的上升,用戶這邊價格不能跟著有變動的話,供應保障就會出問題。”
去年采暖季我國部分地區天然氣供應緊張,國家發展改革委方面表示,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低于非居民,容易導致供需雙方“鉆空子”。思亞能源首席執行官李瑤分析認為:“以前在居民和非居民存在一個非常大價差的時候,實際上市場是有個套利空間,尤其是在去年用氣短缺的時候,因為這個價差的存在,那么下游企業有這個動力去拿低價氣轉售給工業用戶非居民用戶,實際上是不利于保供的。”
這一次,新方案規定供需雙方可以把基準門站價格作為基礎,在上浮20%到下浮不限的范圍里,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同時,供需雙方要充分利用彈性價格機制,在全國特別是北方地區形成靈敏反映供求變化的季節性差價體系,消費旺季可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適當上浮,消費淡季適當下浮。
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劉毅軍表示:“新方案會大大地提高上游企業供氣的積極性。另外對整個產業鏈的理順,包括城市燃氣企業,對提高保供的積極性也會有大幅度的提高,因為它的可預計性、市場化的程度都提高了。”
新方案施行后,天然氣會不會漲價?對居民有多大影響?
新方案中規定,方案實施時門站價格暫不上浮,實施一年后允許上浮。同時,目前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差較大的,此次最大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剩余價差一年后適時理順。
那么,這最終會給居民用氣帶來多大的費用壓力呢?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方面給出的測算,按每戶城鎮居民家庭每月基本生活用氣20立方米左右,以及,按最大調價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測算,每月在這一項上將增加7元左右的支出。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劉毅軍認為,如果地方相應調整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會對居民生活產生一定影響,但影響不大:“終端居民的用氣感受上應該說是漸進的。北方農村居民的采暖、“煤改氣”的這一部分會實施補貼制度,這樣的話,在終端價格銷售上,應該說,影響是在可控限度內的。”
?同時,為維護市場穩定,保障居民用氣,新方案還明確,門站價格允許浮動后,供氣企業要和用氣企業充分溝通,協商具體價格水平;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之前,供氣企業不能擅自停氣或者是臨時增加限購措施。要求各地要加強省內管道運輸和配氣價格監管,減少供氣中間環節,降低過高的輸配價格,并結合居民階梯氣價制度的完善,降低一檔氣銷售價格調整幅度,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