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日前山東省政府批復了《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8-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
根據《規劃》,到2020年,全省新建礦山全部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60%,煤炭企業治理已穩沉的采煤塌陷地應達到80%,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60%,“三區兩線”可視范圍內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80%。
礦山地質環境是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據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總工程師方寶明介紹,近年來,全省共投入各類治理資金約102億元,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1400余項,恢復土地面積3.8萬公頃,大量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得到了有效治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
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面,《規劃》要求從源頭上做好礦產資源在開發過程中的地質環境保護,減少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增量”;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方面,根據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發育現狀和影響范圍,《規劃》將全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區分為重點治理區和一般治理區。其中重點治理區66處,一般治理區41處。
同時,《規劃》確定了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工程、監測工程、治理工程、科技創新與信息化建設等四大方面重點工程,到2020年,重點完成“三區兩線”可視范圍內歷史遺留礦山577處治理工程、“礦山復綠行動”146處治理工程、2013年以來關停露天礦山518處治理等工程。
《規劃》還明確了破損山體和露天采坑治理、采煤塌陷地治理、采空區防治、非煤廢棄礦井防治、固體廢棄物占壓土地治理等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方式。同時,山東省財政廳今年將拿出3億元,作為開展落實《規劃》的啟動資金,支持市、縣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各級政府要積極探索出臺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的有關政策措施,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新模式,切實提高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治理成效。
據山東省國土資源廳二級巡視員李克強介紹,地方政府、礦山企業可采取“責任者付費,專業化治理”的方式,將產生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交由專業機構治理。發揮礦山企業主動性和第三方治理企業活力,提高治理效率和質量。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