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入駐內蒙古自治區后,通過每天對比分析信訪舉報案件發現,群眾舉報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晉豐元煤炭物流園區運輸煤炭的過程中產生揚塵、噪聲污染嚴重問題,在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期間也曾經受理過這個物流園“白天停工,夜間開工,粉塵污染嚴重”問題。當時的辦理情況是“責令立即停止生產,45天內辦結竣工驗收手續,罰款5萬元。對現存煤和場地進行治理整頓。”為此,督察組將此項舉報確定為督察重點,派專人開展了夜間暗查。
6月13日23:30,督察組一行4人直奔晉豐元物流園。在從國道103白廟子收費站駛出后,前行300米左右,督察組突然發現道路右側有一個企業窯爐火光四濺。在夜間借著窯爐四濺的火光,督察組清楚地看到未經收集的滾滾煙塵四處散逸。
督察組當即決定兵分兩路:一組進廠固定證據;另一組繼續前行,到晉豐元物流園查看情況。
第一組進廠后,眼前景象令督察組成員大吃一驚。加熱水渣(煉鐵高爐礦渣)的燃煤窯爐爐門大開,燃燒的煤渣在鼓風機的作用下沿窯門噴射,不斷迸發出火花;粉塵收集裝置下覆蓋著約1厘米厚的細灰,經過時腳就像踩在棉花上;廠區內有體量巨大的廢渣露天堆存,僅在廠區門口一側象征性地覆蓋了一小角。
14日凌晨3點,第一組完成取證后,繼續趕赴晉豐元物流園。在園區內,督察組發現廠區內堆存大量煤炭,道路上積塵十分嚴重。由于面積巨大,雖然四周建設了抑塵網,但作用有限。
對此,督察組立即聯系呼和浩特市有關部門,將相關情況移交地方。
6月14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向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反饋整改和處理意見。
據查,督察組發現的第一個污染企業呼和浩特市錦華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6日。這個公司利用工業“三廢”建設年產60萬噸高強高性能混凝土用礦物外加劑項目,有旗經濟貿易局立項批復和呼和浩特市環保局的項目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沒有經過環評竣工驗收。2016年8月25日,土左旗環保局以環評建設項目竣工未驗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并執行完畢;2018年5月19日,土左旗環保局執法大隊對這家企業現場執法檢查,發現企業仍未進行環評竣工驗收,予以現場查封,責令整改。2018年6月3日,白廟子鎮政府依法對其作出停產通知,責令其整改。
關于督察組反饋的白廟子鎮呼和浩特市錦華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污染問題,土左旗黨政主要領導帶隊赴現場調查,并依法作出責令企業停產、拆除相關設備,對涉事企業經營者處以15日行政拘留,依法對企業處以100萬元行政處罰的決定。同時,旗委啟動問責程序,決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給予白廟子鎮黨委書記李成義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白廟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侯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提名免去鎮長職務;給予旗環保局副局長肖文忠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旗環保局監察大隊大隊長巴圖政務撤職處分;給予旗環保局監察大隊中隊長云巴圖政務撤職處分。
關于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的晉豐元煤炭揚塵污染問題,土左旗隨即組成調查組進行核查,作出如下處理決定:責令企業立即停產整改,對廠區10萬噸散煤進行清運,同步采取噴淋、固化苫蓋等措施降塵。同時,給予企業行政處罰100萬元;給予沙爾營煤炭交易中心主任史懷素黨內警告處分,免去交易中心主任職務;免去云峰、任偉沙爾營煤炭交易中心副主任職務;給予沙爾營煤炭交易中心安環辦主任榮陽政務撤職處分。
呼和浩特市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還決定,對土左旗以上生態環保問題在全市進行通報,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門認真汲取教訓,全面排查整治生態環保問題,主動摸排,立行立改,堅決杜絕“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態環保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和鐵的擔當全力完成好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整改任務。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