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辦公廳21日對外發文,明確PM2.5、二氧化硫平均濃度等多項污染物減排目標。其間,山西省發力建設“禁煤區”、化解過剩煤炭、鋼鐵、煤電機組等。
在環保要求不斷加碼的背景下,傳統能源大省山西把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作為重要內容。
21日,根據前述《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簡稱《通知》),2018年,山西大氣污染防治要確保PM2.5平均濃度、優良天數比例及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完成國家下達任務。二氧化硫平均濃度達到45微克/立方米左右。
此前多年,受資源稟賦、產業結構等多重因素影響,大氣和水污染成為困擾山西產業轉型升級的障礙之一。為此,山西方面發力建設“禁煤區”、化解過剩產能、發展清潔能源。
根據前述《通知》,山西要求全面統籌推進城市建成區、縣城和城鄉結合部、農村三類區域清潔取暖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山西11個設區市城市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100%,太原及周邊區域縣市建成區清潔取暖率達到70%以上,其他縣(市)建成區清潔取暖率達到50%以上,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力爭達到30%以上。
此外,山西全力加強“禁煤區”建設。2018年9月底前,山西11個設區市均要將城市建成區劃定為“禁煤區”,并結合空氣質量改善要求將城市近郊區納入“禁煤區”范圍,實行聯片管控。“禁煤區”范圍內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禁止儲存、銷售、燃用煤炭。
實際上,在保衛藍天、改善環境的過程中,山西持續加碼退出過剩產能。
在上述《通知》中,山西要求山西省經信委、發改委等部門制定年度化解鋼鐵、煤炭、電力等行業過剩產能計劃,全面清理產能過剩行業違規項目,支持鼓勵產能過剩行業企業退出、轉型發展。
其間,山西明確2018年化解煤炭產能2240萬噸、粗鋼產能190萬噸、煤電機組100萬千瓦以上。
此外,山西要求嚴格落實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無法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電力(燃煤以外)、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等現有企業及在用燃煤鍋爐,以及未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工業企業,一律予以停產治理;達到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由各市縣政府根據當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保障民生的要求,在符合國家錯峰生產規定的前提下,自行合理裁量確定采暖期錯峰生產要求。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