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我省制定了“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嚴格環境準入,實施環評總量前置,新、改、擴建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須實行兩倍削減替代。到2020年,基本完成地級城市和縣城建成區內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
加快推進“氣化湖南”工程建設,到2020年,天然氣在我省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占比達到6%以上;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控制在54%以內。
到2020年,“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基本完成;推進排污許可制度,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全省工業園基本實現集中供熱。
長株潭三市從2019年10月1日起執行特別排放限值。推進火電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9月底前,淘汰全省范圍內注冊登記的公共交通高排放車2582輛,堅決淘汰連續3次排放檢驗不達標的老舊車輛。
嚴禁秸稈露天焚燒,全省到2020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今年底前長沙、株洲、湘潭、益陽、常德、岳陽城市建成區,2019年底前其他地級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
建立完善長株潭等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各市州明確本地區大氣環境質量達標的路線圖、時間表和任務措施,并向社會公布。全省實現縣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全覆蓋。
“藍天保衛戰”的目標是,到2020年,全省PM2.5年均濃度下降至40毫克/立方米以下,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3%以上;郴州、張家界、益陽、吉首等城市,實現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都較2017年下降9%以上。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