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環保廳日前從全區116家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中,隨機抽取了14家企業,對其開展自行監測情況進行監督性檢查,并對檢查情況進行了通報。根據通報,這14家企業中,有6家自行監測開展不規范,1家自行監測方案制定不規范,5家自行監測信息公開不規范。
通報顯示,在14家企業中,自行監測開展較為規范的2家,占14.3%;基本規范的6家,占42.9%;不規范的6家,占42.9%。監測方案制定較為規范的4家,占28.6%;基本規范的9家,占64.3%;不規范的1家,占7.1%。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較為規范的2家,占14.3%;基本規范的7家,占50%;不規范的5家,占35.7%。
根據抽查,自行監測開展存在監測點位、自行監測平臺不規范,沒有相應監測標識,監測指標存在漏測等6方面問題。自行監測方案制定存在監測指標不全、部分執行標準有誤、缺少對所委托的第三方實驗室的質量保證要求等6方面問題。在自行監測信息公開方面,14家企業普遍存在公開信息不完整、數據公開不及時,報告缺少監測點位、監測濃度、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缺少未開展自行監測的原因和污染源監測年度報告等問題。
針對檢查中暴露出的共性問題,自治區環保廳要求各地環保局要督促相關企業于本月底前落實整改措施,同時要加強對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的檢查,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并按照法律法規對部分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