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布的《京津冀藍皮書:京津冀發展報告(2018)》(以下簡稱“藍皮書”)顯示,京津冀西北部跨區域生態補償機制初步形成。
根據藍皮書,在生態環境協同治理方面,北京市同張家口、承德兩市對接,簽署了《京津冀水污染突發事件聯防聯控機制合作協議》《京津冀協同發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框架協議》,共同研究制定北京市生態功能紅線劃定工作方案,共同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建設、太行山綠化、退耕還林、京冀林木有害生物聯防聯治項目等一批重點工程。目前,以北京、張家口為主的京津冀西北部地區初步形成了以中央縱向補償為主,地方橫向補償為輔,經濟和技術為主要補償方式的跨區域生態補償機制。
第一,形成以中央為主、地方為輔的補償主體。根據張家口市財政局的數據,2009年~2016年,中央對張家口市的生態轉移支付從1.89億元迅速增長到9.45億元,增幅達400%。地方政府配套資金(河北省及張家口市)迅猛提升,從2009年的0.23億元大幅提升至2015年的0.53億元。張家口市環保支出增幅遠高于張家口市地區生產總值(GDP)和財政收入增幅。2001年~2015年張家口市風沙源防治、退耕還林還草等重點工程投資總額達到30.47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達27.56億元,占總投資的90.45%;地方政府財政資金達2.91億元,占總投資的9.55%。
第二,形成以經濟和技術補償為主的補償方式。張家口市現行的生態補償方式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經濟補償,主要包括中央直接生態補償資金、橫向補償資金、生態獎補等;另一類是技術補償,主要包括人員培訓、技術設備等生產資料補償。
據悉,京津冀藍皮書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聯合京津冀三地專家學者共同研創。本年度藍皮書以研究“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新機制與新模式”為主題,在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指導下,構建了區域協同發展機制與模式分析框架,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了積極借鑒。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