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31日在安徽省金寨縣召開的全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管理工作會上獲悉,自2014年實施光伏扶貧以來,已取得顯著的階段性成果,對帶動群眾增收脫貧,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保障農村能源供應發揮了重要作用。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綦成元在會上說,截至2017年底,全國共有25個省(區、市)、940個縣開展了光伏扶貧項目建設,累計建成規模1011萬千瓦,直接惠及約3萬個貧困村的164.6萬戶貧困戶。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已納入國家光伏扶貧補助目錄項目的有553.8萬千瓦,覆蓋貧困戶96.5萬戶。
據了解,隨著光伏扶貧的范圍不斷擴大,項目規模不斷增長,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出現了一些問題,包括“一擁而上”“一光了之”的情況依然存在,補貼發放不能及時到位,運維管理缺乏保障,收益分配有待規范等。
國務院扶貧辦副主任洪天云說,在推動光伏扶貧工作不斷深入的過程中,國務院扶貧辦會同國家能源局,明確了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的“五個建設標準”:村級電站原則上應建設在建檔立卡貧困村,受益對象以建檔立卡貧困戶為主;年等效利用小時1000小時以上;具備電網接入條件;電站不得負債建設、企業不得投資入股;產權歸村集體所有,所有收益用于扶貧,主要采取公益崗位、小型公益事業、小微獎補等方式。
洪天云表示,下一步,要堅持好“五個建設標準”,夯實責任,切實把光伏扶貧電站管嚴管實管好;成立專班,常態化開展光伏扶貧督查巡查工作;做好政策銜接,妥善處理好新老電站問題;強化運維,保障光伏扶貧電站長期可持續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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