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即將迎來8年來首次調整。從湖北省物價局了解到,受6月份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調整影響,全省各地民用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將有一定程度上漲。
根據省物價局最新出臺的調整細則,湖北將以保障居民基本用氣需求為重點,從緊安排調價幅度。各地調價前必須按規定履行價格聽證等相關程序,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格和配氣價格未重新核定的地方一律不得調整銷售價格。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的理順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政策,6月10號起,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機制、價格水平與非居民用氣銜接,我省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1.84元。
這是自2010年以來,湖北省首次對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進行調整。省物價局環境與資源價格管理處處長伍孝峰說,此次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價格并軌,一方面是受到供求關系的影響,更重要的是為了促進天然氣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因為長期以來居民用氣的門站價格和非居(民用氣)的門站價格是不同價的,是雙軌運行的,這樣不利于在冬季的時候調峰,也不利于我們采取‘壓非保民’的措施,因為冬季氣量不夠嘛。另外一個呢,就是鼓勵大家節約能源。”
據了解,天然氣銷售價格,由基準門站價格、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格、城市配氣價格3個環節組成。此次上調的基準門站價格,是指天然氣供應商與下游購買方在天然氣所有權交接點的價格。由于全省各地天然氣來源不同,各地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上調幅度也不一樣,但都低于全國門站價格0.35元每立方米的最大漲幅。
伍孝峰透露,構成天然氣銷售價格另兩個環節的價格,預計都會有一定幅度的下降:“(省內)短途管輸價格我們省里基本都核定完了,再一塊就是城市配氣價格,要求各地重新核定。”
根據最新出臺的調價細則,各地要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價機制,通過開展成本監審,核減不合理供氣中間環節成本,降低過高的輸配價格,并全額傳導到終端銷售價格。在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格和配氣價格未重新核定的地方,一律不得調整銷售價格。
伍孝峰介紹,各地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最大調整幅度,不得超過當地基準門站價格的上調幅度:“打個比方說,某個地方的門站價格沒調之前是1.6元,現在調到1.84元了,最后銷價調整的幅度不能超過0.24元,主要是避免調價幅度過大影響群眾生活。”
此外,天然氣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和配氣環節的增值稅稅率,5月1號起從11%下調到10%,降低稅率的好處將全部讓利于終端用戶,并在調價方案中一并考慮。同時建議各地進一步完善居民階梯氣價制度,適當控制一檔氣價的調整幅度,最大程度地降低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的漲幅。
為確保今冬明春天然氣銷售旺季市場價格平穩,2018年11月20號到2019年3月20號期間,湖北將不出臺調價方案。伍孝峰介紹:“這個期間正好是我們省冬季用氣的高峰期,氣源供應比較緊張,上游氣源往往門站價格都要上浮,必須要保證市場穩定,保障群眾正常的生活。”
省物價局要求,各地調價方案出臺后,必須按規定履行聽證等程序。未履行規定程序的,一律不得調整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或者出臺聯動機制。這意味著,各地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最快的地方也將在兩個月后落地。
伍孝峰表示,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前,燃氣企業和各地要千方百計保證供應、穩定價格,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將從嚴查處,并實施聯合懲戒措施:“不能擅自停氣,不能出臺新的限購措施,不能在這期間搭車漲價。”
另據了解,眼下全省天然氣消費呈現近年來罕見的“淡季不淡”狀態,當前全省日消費量超過1500萬方,部分城市存在天然氣供應缺口。省能源局副局長董宏彬說,下一步將采取多項措施,切實提高全省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一方面加大對外協調的力度,主要是爭取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氣企業的供氣量。積極地推進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同時督促供需雙方簽訂天然氣供用氣合同,加快推進天然氣儲氣設施建設,加強需求側的管理,組織各地做好天然氣保供的應急預案。”
民用天然氣將迎來8年來的首次漲價,不過,按照漲幅從緊控制的要求,這一輪漲價并沒那么可怕。據業內人士此前估算,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后,即使等額傳導到終端銷售價格,對我省居民生活也不會造成太大影響。以城鎮居民家庭平均每月每戶生活用氣20立方米左右測算,漲價后每個月增加的支出大約在6元以內。同時,為了保障城鎮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各地還將制定具體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方案,并與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方案同步實施。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