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廣元市近日出臺《廣元市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貼藍簽掛黃牌亮紅燈” 制度(試行)》(以下簡稱《制度》),聚焦突出問題,創新建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制度,對中央、省環保督察問題整改進度和中央環保督察信訪件辦理情況實行“貼藍簽、掛黃牌、亮紅燈”管理,推動整改落實落地。
問題整改實行“貼藍簽、掛黃牌、亮紅燈”管理
根據《制度》,廣元市每個月以市環保督察整改辦調度情況為依據,實行“貼藍簽、掛黃牌、亮紅燈”管理,適用對象是廣元市各縣(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市級部門。
其中,對整改推進順利,按時間節點完成整改工作,通過評估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貼“藍簽”表揚;對整改推進較慢或未完成某些節點整改工作,通過評估有望能完成整改任務的掛“黃牌”提醒;對整改推進不力或未完成時間節點整改工作,通過評估難以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以及被省級以上通報批評的或被省級以上主流媒體曝光的,給予亮“紅燈”警示。結果將在市環保督察整改辦作戰圖上進行張貼標注,并在廣元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開設的“環保督察”欄目中和市環保督察整改專報上通報,適時在市級新聞媒體進行曝光。
《制度》要求,被“黃牌”提醒的整改任務,責任單位要優化整改方案,倒排工期,加速推進;牽頭單位要開展專項督查督促推動問題整改。被“紅燈”警示的整改任務,責任單位要采取非常規手段推進整改;牽頭掛聯市領導專題研究切實推進問題整改,并將采取的措施15天內報告市環保督察整改辦。
藍簽表揚80個,黃牌提醒17個,紅燈警示9個
截至目前,省環保督察發現303個問題,整改完成293個,整改完成率為96.7%。9個問題貼“藍簽”表揚;3個問題掛“黃牌”提醒;2個問題亮“紅燈”警示。
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廣元市33批次105件信訪案件已全部按時辦結,93件信訪件所反映問題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為88.6%。1個問題貼“藍簽”表揚;3個問題掛“黃牌”提醒;7個問題亮“紅燈”警示。
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整改任務29項,整改完成7項,整改完成率為24.1%;細化整改措施125條,已完成52條,整改完成率為41.6%。70條整改任務貼“藍簽”表揚;11條整改任務掛“黃牌”提醒;沒有出現亮“紅燈”的情形。
考核結果將與黨政同責年度目標考核掛鉤
《制度》規定,環保督察問題整改“貼藍簽、掛黃牌、亮紅燈”管理后實行嚴格專項目標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年度內加扣分實行累計計算。考核結果將與黨政同責年度目標考核掛鉤。“藍簽”表揚、“黃牌”預警、“紅燈”警示的整改任務,責任單位將進行相應加分、扣分。
被“藍簽”表揚(年度內未出現“黃牌”提醒或“紅燈”警示)的整改任務,承擔整改任務的責任單位在年度環保督察考核中加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整改任務被“黃牌”預警兩次的責任單位,由市環保督察整改辦專函督辦。被“黃牌”提醒的整改任務,每預警兩次,在承擔整改任務的責任單位年度環保督察考核中扣1分。
被“紅燈”警示的整改任務,每警示1次,在承擔整改任務的責任單位年度環保督察考核中扣兩分。其中,被省環保督察整改辦通報批評或省級主流媒體曝光的問題1次扣兩分,被國家環保督察辦通報批評或國家級主流媒體曝光的問題1次扣5分。
同時,對整改任務被“紅燈”警示2次的縣區和市級各責任單位,由市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約談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對弄虛作假、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需追責問責的情形,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堅決做到應追必追、追必從嚴,督促各地各部門切實擔負起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