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國電電力、中國神華晚間同時公告稱,關于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集團合并一事,《合并協議》約定的集團合并交割條件已全部滿足,集團合并后,兩家公司控股股東和實控人不會發生變化。
公告顯示,2月6日,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關于控股股東實施聯合重組的進展公告》,本公司控股股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國電集團有限公司已于2018 年2月5日簽署《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國電集團有限公司之合并協議》,約定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集團合并。
據公告,中國神華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接到控股股東國家能源集團通知,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集團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予禁止決定書》(反壟斷審查函[2018]第 26 號),該局經審查后決定對集團合并不予禁止,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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