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陸續有一些公司、城市甚至國家聲稱,他們已經100%或者接近100%使用可再生能源。在美國和歐洲,甚至有學者在研究“為什么這種情況會發生在此地而不是彼地”這樣的問題。
最近,美國得州公共政策基金會(一個保守派智囊團)和得州市喬治城鎮長舉行了一場專題討論,再次將這個話題拿出來研究。
幾年前,得州喬治城(人口約6.7萬人)決定100%使用可再生能源(風能和太陽能)發電。這個決定引起了外界的關注,因為它是第一批決定這樣做的城市之一。不過喬治城之所以做出這個決定,更多的是出于政治原因而不是當地人的意愿。一座保守的小城完全走上綠色能源的道路聽起來諷刺意味十足。
現在,喬治城并沒有如當初所說100%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但是可再生能源不管對于當地居民還是企業來說,都是最便宜最安全的電力來源。當地的領導人驚訝地發現,在就電力購買合同進行談判時,太陽能和風能電力竟然比化石能源電力更有優勢。因為就未來20年長期合同來看,太陽能和風能電力更便宜,這對人口老齡化嚴重、收入有限的當地居民來說尤其具有吸引力。
喬治城現在實現100%使用可再生能源了嗎?從某個角度來說,答案是肯定的,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答案是否定的。真實的情況很復雜,但是怎么說已經不重要了。
可以通過尋找一些基礎問題的答案來更直觀地面對現實。
如果一個公司或者城市使用的電力是非可再生能源電力,那它還能做到100%使用可再生能源嗎?
答案是,能。它還是能100%或者80%或者30%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因為可再生能源合同實際上只是一份金融合同,不需要向買方實際交付電力。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我們擁有從各種能源中獲取電力并將其分配到各個家庭和企業的電網。
可以這樣來理解這個問題:你周一在銀行存款,然后周四從自動柜員機中取款。你取出的紙幣與你存入的紙幣很有可能完全不同,但它們在本質上沒有任何區別,現金就是現金。如果你要求取出的錢和你存進去的錢完全是同一批,這將是十分愚蠢的行為,因為這將讓銀行系統變得更復雜且完全沒有必要。
假設A公司每年要消費1000兆瓦時的電力,并且他們希望100%使用可再生能源。該公司與B太陽能或者風力發電公司簽署了一份虛擬電力購買協議(PPA),接下來20年每年都從后者購買1000兆瓦時的電力。該協議保證了B的現金流,可以為其建設發電項目提供資金。B公司建設可再生能源電力項目,每年將1000兆瓦時的電力輸入到電網,取代原本可能由燃煤或者燃氣發電廠產生的1000兆瓦時電力。
在這個案例中,A公司購買B公司生產的1000兆瓦時電力,A公司100%使用可再生能源電力。但最終,誰實際上使用的是太陽能或者風力發的電并不重要,一旦電力輸送到電網上,每個人用的是什么電已經分不清楚了。
不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人是不是在對100%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人和集體進行補貼?
答案既是肯定的也是否定的。事實上大多數能源部門都獲得了某種補貼。
拿美國來說,雖然風能和太陽能項目有來自聯邦政府的直接補貼,但這些補貼將在未來幾年逐漸取消。不過,這些補貼并不是唯一的。得州每年向能源部門提供約30億美元的補貼,其中約有三分之二通過稅收減免補貼給了石油和天然氣產業,而且未來也沒有要取消的跡象。如果只談論可再生能源方面的補貼而對化石能源的補貼視而不見顯然是不公平的。
100%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可行的嗎?
讓整個電網100%接入可再生能源電力是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該領域的大多數工程師都認為將電網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比重提高到80%相對比較容易,但要實現剩下的20%將非常困難。拿得州來說,2017年,該州只有18%的電力來自風能和太陽能,所以這些能源的增長空間也很大。也就是說,還可以采用其他能源和技術,比如核能、碳捕獲與封存等,來幫助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占比。
其實堅持100%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意義不大,因為過于在意這個是搞錯了重點。氣候變化與我們使用何種技術無關,有關的是該種技術帶來的碳排放。當我們過于專注于某種技術時,能夠使用的工具就會受到限制。只有我們用的工具越多,以有意義的方式為能源問題找到解決方案的可能性才會越大。
(美國《福布斯》雜志官網8月21日報道,劉玲玲編譯)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