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從山西省長治市人民政府獲悉,《長治市2018年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已于日前下發,穩步實施“以氣代煤”工程成為其中的一大任務。
方案提出,“以氣代煤”要切實做到“先規劃、先合同、后改造”,在落實氣源的前提下穩步推進,供用氣雙方要簽訂“以氣代煤”供氣協議并嚴格履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供氣協議制定“以氣代煤”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確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穩步推進天然氣供暖發展。
據悉,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住建部、國家能源局日前發布《關于對第二批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名單進行公示的通知》,名單23個城市中,長治就在其列。其它22個城市分別是:邯鄲、邢臺、張家口、滄州、陽泉、晉城、晉中、運城、臨汾、呂梁、淄博、濟寧、濱州、德州、聊城、菏澤、洛陽、安陽、焦作、濮陽、西安、咸陽。
此前生態環境部發布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中,山西長治也在其列。意見稿明確,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明確具體完成錯峰生產方案制定工作,要將化工等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企業錯峰生產的基準產能以2018年9月產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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