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海保署”)4日上午公布上半年臺灣各縣市海洋垃圾清除成果,透露上半年臺灣海洋垃圾清除總量達55噸,超過9成海洋垃圾無法回收。
臺灣“海保署”說,今年上半年與臺灣各縣市政府聯手推動海洋污染防治,海洋垃圾清除總量達55噸,包括海岸垃圾32噸、海上漂浮垃圾16噸、海底垃圾7噸。
其中,資源垃圾占7.4%(塑料瓶2.9%,鐵罐1.1%,鋁罐0.7%,玻璃罐2.4%,廢紙0.3%)。非資源垃圾占92.6%(竹木10.7%,泡沫塑料6.8%,漁網漁具8.0%,其他無法分類垃圾67.1%)。
臺灣“海保署”表示,非資源垃圾比例超9成,顯示臺灣海洋垃圾大多屬于無法回收物質,除須付出清運成本,還須負擔焚化處理費用等,所需的高社會成本凸顯出臺灣海洋垃圾問題治理的急迫性。
臺灣“海保署”指出,海洋本身并不會產生垃圾,分析顯示,廢棄物都因人為活動所產生,或因海洋氣象、暴雨沖刷,或因生活廢水排入、工廠排廢及近岸游客活動等,都使得陸上垃圾入海。還有部分船舶不慎遺失漁網漁具,產生船舶垃圾、漁業廢棄物。
臺灣“海保署”強調,各種海洋垃圾及污染來源復雜,為杜絕海洋污染,首要關鍵是從源頭減少垃圾污染、預防及移除垃圾污染、落實管制措施、擴大公私合作參與及強化海洋污染防治執行,并推廣海洋環境教育。
2018年下半年將持續與有關部門、臺灣各縣市合作推動“無塑海洋”理念,共同清除海洋垃圾,鼓勵環保艦隊運作,且從相關統計資料中分析海洋廢棄物分布及組成,匯集選定海洋廢棄物重要清除“熱點”,進一步思考未來海洋污染防治問題。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