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第二輪督查工作持續開展。第二批次10個督查組在河北、重慶、四川、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市),現場檢查了81個飲用水水源地的219個環境問題整治情況。從檢查情況看,126個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銷號,完成比例為58%;其他93個問題正在整改過程中。
督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云南省文山州暮底河水庫等6個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滯后,整治工作進度不足30%,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50%以上)。主要涉及云南省文山州2個問題,河北省邯鄲市、青海省西寧市、甘肅省臨夏州和四川省成都市新津縣各1個問題。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強調,按照工作部署,長江經濟帶相關省市應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地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環境整治任務,2018年年底前完成所有縣級及以上水源地環境整治任務。督查發現,云南省文山州暮底河水庫作為地市級飲用水水源地,至今仍未完成環境問題清理整治任務,其水源保護區內村莊生活污水和垃圾未收集處置,生活污水直排水庫庫區,嚴重影響水源地環境安全,對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問題,生態環境部將繼續加大督辦力度,督促地方黨委政府落實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責任,切實解決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有效保障水源地環境安全。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