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史無前例的管道氣價格翻番瘋漲,宛若遭遇晴天霹靂
2018年8月22日,中石油天然氣銷售西南分公司在沒有與當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匯報溝通、也沒有與廣大用戶協商的情況下,突如其來的以“特急”文件方式發出《關于順價銷售非管制天然氣資源的通知》(氣銷西南銷【2018】1號)。該文件明確“額外氣資源由’進口LNG和頁巖氣’構成。”“8月份價格為3.088元/方,9,10月份價格另行通知。”
目前,四川省與重慶市執行的天然氣門站價格分別為1.54元/立方米和1.53元/立方米。由此可見,中石油的3.088元/立方米價格已經是翻番瘋漲了!
二、漲價理由太過牽強附會
該文件中宣稱“高昂的進口LNG價格和開采非常規資源的巨額投入造成中石油收支嚴重倒掛。””各單位銷售給客戶的額外氣資源由’進口LNG和頁巖氣’構成。”
可是,據了解,川渝地區根本就沒有使用過1立方米進口天然氣!四川省10多家LNG工廠的年產能達600萬噸,目前處于供大于求、積極開發省外市場的狀況;重慶情況也類似,僅涪陵頁巖氣LNG工廠一天的產量即可達100萬立方米。
另據了解,目前川渝地區生產的頁巖氣提供給終端用戶的價格并沒有超過當地的門站價格,甚至還有低于門站價格的情況。
再者,四川省2017年天然氣產量高達356.4億立方米,消費量卻僅為200億立方米左右,外輸150多億立方米。根本不需要進口天然氣。
綜上所述,中石油至少在川渝地區的天然氣漲價理由完全不能成立。
三、價格亂漲、瘋漲的嚴重后果
1、架空國家發改委關于天然氣門站價格的“天花板”政策
國家發改委于2015年發布的相關文件中明確,“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實踐證明,這個“天花板”價格政策對于穩定我國管道天然氣價格,推進天然氣的利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該政策對于處于管道天然氣資源高度壟斷地位的中石油來說,無異于是一道約束力頗強的緊箍咒。這次中石油漲價文件竟然采用“貍貓換太子”的手法,硬是要把相當一部分管道天然氣(僅西南分公司估算每年至少好幾十億立方米)說成是“進口LNG和頁巖氣。”其目的就是企圖擺脫約束,架空“天花板”價格政策。因為目前國家對LNG與頁巖氣實行的是價格放開政策。
2、可能導致天然氣價格雙軌制的復辟
眾所周知,在我國天然氣價格演變歷史進程中,容易滋生腐敗的價格雙軌制曾經綿延了好幾十年時間。國家下了相當大的功夫,好不容易才基本解決了這個問題。前幾年將存量氣與增量氣的門站價格合二為一;今年又將居民用氣與非居民用氣的門站價格實行劃一。
可是中石油漲價文件中竟然又設置了計劃(合同)氣與額外氣的兩種價格,二者之間相差一倍!長此以往,會不會導致天然氣價格雙軌制的死灰復燃呢?實在令人擔憂。
3、對貫徹國家13部委《加快推進天然氣利用的意見》產生負面影響
為了順利貫徹實行13部委的這個重要文件,各地能源與價格管理部門近幾年都在千方百計的設法降低天然氣的門站價格。例如四川省發改委于2017年8月發文,宣布從當年9月1日起,四川天然氣門站價格下調0.1元/立方米,降至1.55元/立方米,全省CNG加氣站價格也順調至2.9元/立方米;2018年四川省發改委再次發文,門站價格再降0.01元/立方米降至1.54元;降價金額雖少,但足見用心良苦。這與中石油動輒翻番的價格瘋漲的做法形成了何其鮮明的對比。
天然氣價格瘋漲,必然會對工業用氣、交通用氣等天然氣的重要利用領域造成相當嚴重的負面影響。如果不及時制止,還將會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和完成國家能源十三五規劃所提的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占比達10%帶來消極影響。
四、其他霸道和不靠譜的地方
1、漲價文件充滿了霸道氣息
僅舉兩例來看:一是該漲價文件明明是今年8月22日才印發的,可是天然氣消費強行結算的時間竟然從8月1日起。二是要求使用額外氣的客戶出具承諾書,承諾“超出合同量外用氣,自愿使用價格放開的進口LNG和頁巖氣資源;氣源價格按中石油通知的當期進口LNG采購價格執行。”這個再典型不過的霸王條款居然玩起指鹿為馬的手段。
2、公然唆使弄虛作假
該文件中明目張膽的寫到:“客戶額外氣單獨開具氣款發票,票據備注欄必須注明為’進口LNG和頁巖氣。明明供應的是門站價格受國家管控的管道天然氣,卻非要注明為價格完全市場化的“進口LNG與頁巖氣”
奇文共欣賞,相信該份漲價文件具有編入歷史教材的價值。
本文作者李永昌系四川省清潔能源汽車產業協會副秘書長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