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沈陽市理順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及建立價格聯動機制聽證會舉行,消費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經營者代表以及政府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參加了聽證。
了解到,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基準門站價格安排,由1.65元/立方米調整為1.8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0.21元。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調整后,地方政府可以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企業經營狀況和財政狀況等因素,合理疏導終端銷售價格。按照國家發改委規定,天然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后,門站價格可以在不超過20%的幅度內實行浮動。為進一步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及時疏導上游天然氣價格調整的影響,市發展和改革委提出了理順沈陽市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及建立銷售價格與門站等上游氣源價格聯動機制方案。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