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努爾?白克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國家能源局黨組立即組織召開黨組會議和黨員干部會議,通報相關情況,部署有關工作。
國家能源局黨組和全體黨員干部一致表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努爾?白克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充分表明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以零容忍態度正風肅紀的鮮明態度和堅強意志,釋放了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充分表明不論什么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堅決擁護中央的決定,堅決支持、密切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做好案件查辦工作;深刻認識中央對努爾?白克力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重大意義,深刻認識努爾?白克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對能源事業造成的嚴重危害和負面影響,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嚴明態度立場,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會議強調,要深刻認識國家能源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面臨的嚴峻復雜形勢,以更大決心和力度堅決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全局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干部要把全面從嚴治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風險隱患和薄弱環節,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崗雙責”,進一步增強黨紀黨規和廉潔自律意識,自覺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堅決守住底線、不越紅線,堅決杜絕各類違紀違規問題發生。要堅定不移抓好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嚴格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的部署安排,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把好工作方向,加大組織協調和貫徹落實力度,確保國家能源局干部思想不散、隊伍不亂、工作不斷。
自2014年12月,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主席入京任職,努爾·白克力一直擔任國家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正部長級),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同樣是在2014年12月,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案宣判,劉鐵男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努爾·白克力簡歷
努爾·白克力,男,維吾爾族,1961年8月生,新疆博樂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班政治理論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1978.11-1983.08 新疆大學政治系政治理論專業學習
1983.08-1984.11 新疆大學政治系學生輔導員、團總支書記
1984.11-1989.01 共青團新疆大學委員會副書記
1989.01-1992.01 共青團新疆大學委員會書記(1986.09-1989.07 中央黨校培訓部研究生班學習)
1992.01-1992.06 新疆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
1992.06-1993.09 新疆大學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1993.09-1995.0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行署專員助理(其間:1994.05-1994.11 掛職任山東省肥城市副市長)
1995.04-1996.0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行署副專員
1996.03-1998.0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
1998.02-1998.0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1998.03-2000.1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0.12-2003.0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3.04-2005.0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副書記
2005.01-2007.1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
2007.12-2008.0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府代主席
2008.01-2014.1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府主席
2014年12月起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正部長級),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八屆中央委員,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簡歷摘自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