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第二輪督查工作持續開展。第四批次6個督查組在福建、江西、廣東、廣西、海南、貴州等6省份,現場共檢查了95個飲用水水源地的292個環境問題整治情況。從檢查情況看,227個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銷號,完成比例為78%;其他65個問題正在整改過程中。
督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5個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滯后,具體表現為有關地方僅制定了整治方案,尚未開展實質性整改工作,存在水源地環境安全風險。主要涉及海南省儋州市(3個問題),廣東省佛山市(2個問題)。
對于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問題,生態環境部將繼續加大督辦力度,督促地方黨委政府落實水源地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切實解決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有效保障水源地環境安全。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