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將向公眾開放。為此,生態環境部與住建部近日明確,2020年年底前,全國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選擇至少1座環境監測設施、1座城市污水處理設施、1座垃圾處理設施、1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定期向公眾開放,接受公眾參觀。同時,兩部鼓勵地級及以上城市有條件開放的四類設施全部開放。
生態環境部與住建部稱,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分三年完成總體目標。即到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底前,各省(區、市)四類設施開放城市的比例分別達到30%、70%、100%。
兩部要求
各地加強對公眾開放工作的統籌安排、指導,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推動各類設施單位盡早達到開放要求,并向公眾開放。同時,向公眾開放的環保設施必須能做到達標排放;還要針對公眾普遍關心的生態環境問題,如處理技術工藝、處理效果、監測程序等,提供相應的宣傳材料。
根據兩部要求
每兩個月至少組織1次開放活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組織、學生、社區居民和企業員工等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參與開放活動。兩部要求,來訪人員不得發布虛假信息或泄露開放單位涉及商業機密或自主產權的信息。
據了解,兩部對各地開放環保設施的情況將進行督導評估,以適當形式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