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經信委消息,截至2018年9月底,福建省計劃關閉退出的34處煤礦(去產能210萬噸/年)已全部完成關閉公示、停產停建、采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均已全部注銷,井口已封閉填實,地面生產設施已全部拆除,完成產能退出任務。
《福建省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提出,在近年來淘汰落后煤炭產能的基礎上,福建省從2016年開始,用3至5年的時間,再化解過剩產能600萬噸/年左右,退出煤礦78處以上;2016-2018年集中攻堅,退出煤礦71處以上。“十三五”期間,全省煤炭公告產能控制在1500萬噸/年以內。
2016-2020年全省共完成78處煤礦退出任務,化解過剩產能600萬噸/年。其中依法關閉退出1處、6萬噸/年,引導有序退出77處、594萬噸/年。
分年度計劃:2016年退出30處、182萬噸/年,2017年退出15處、100萬噸/年,2018年退出26處、204萬噸/年,2020年退出7處、114萬噸/年。
福建經信委之前發布的消息顯示,2017年福建省關閉退出煤礦36處、去產能244萬噸/年,完成全年計劃的108%。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福建省共有建設煤礦52處,新增產能320萬噸/年。生產煤礦79處,合計產能816萬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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