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內蒙古和江蘇兩省區反饋“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意見指出,內蒙古自治區礦山開采、旅游無序開發以及過度放牧等,嚴重破壞草原生態。江蘇一些領導干部對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心存僥幸,得過且過,問題久拖不決。
“回頭看”和專項督察意見一并反饋
前日起,首批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正式啟動反饋,江西成為首個反饋省份。昨日,督察組對內蒙古和江蘇兩省區反饋“回頭看”以及專項督察意見。
記者發現,此次督察意見反饋中,“回頭看”和同步開展的專項督察意見一并移交。在首批“回頭看”的10個省(區)中,都根據各自的污染特點,安排了專項督察內容。
其中,河北、河南、江蘇安排的是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內蒙古自治區是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另外,針對寧夏的水環境問題、黑龍江農業農村污染問題、江西鄱陽湖水環境問題、廣東和廣西的固體廢物污染問題以及云南的高原湖泊環境問題,都開展了專項督察。
各地取得成效表述不一
記者發現,本次“回頭看”反饋中,督察組首先會肯定各地環境治理的成效,再指出各地目前存在的問題。截至目前已經反饋的三個省(區)中,針對取得成效的表述,用詞各不相同。
前日對江西省的反饋意見中,督察組指出,江西省努力推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
昨日反饋兩地時,督察組指出,江蘇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加大工作力度,整改工作取得顯著進展和成效;內蒙古自治區大力推動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取得重要進展和成效。
在存在的問題方面,各地表述也不同。其中,內蒙古和江蘇都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的問題,江西在這些問題基礎上,還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等問題。
據悉,接下來督察組將陸續對其他7省(區)“回頭看”以及專項督察開展反饋。相關省份要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 看點
內蒙古
旅游無序開發 草原生態系統脆弱
2018年6月6日至7月6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內蒙古自治區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草原生態環境問題統籌安排專項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
督察組昨日反饋指出,自治區草原生態系統仍然脆弱,2016年全區草原資源資產分布調查報告顯示,錫林郭勒、鄂爾多斯、呼倫貝爾等7個盟市草原面積表現為減少趨勢。另外,自治區國土資源、住建、環保等多部門被督察組點名。
督察發現,自治區共有71家占用草原的A級以上旅游景區,其中57家未辦理征占用草原手續,涉及草原24.7萬畝。呼倫貝爾市51家A級以上景區中有18個景區占用草原,僅有3個辦理草原使用手續。赤峰市克什克騰旗政府在2016-2017年間連續在烏蘭布統自然保護區內引進24個草原旅游項目,占用草原573畝。
其次,過度放牧未得到有效遏制。自治區農牧業部門對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等草原生態保護政策執行不力,過度放牧的現象未得到有效遏制,通遼、赤峰、鄂爾多斯和巴彥淖爾等盟市部分區域超載問題較為突出。督察還發現,2016年以來,滿洲里市和扎賚諾爾區甚至未按要求發放草原生態補獎資金,導致部分草原過度放牧現象嚴重。
督察還指出,自治區礦山開采破壞草原嚴重,通遼市及霍林郭勒市黨委、政府對嚴重破壞草原行為沒有給予足夠重視,霍林河露天煤礦南、北礦2013年至今合計違法占用草原5436畝,占用、損毀土地面積達1.4萬畝,但僅投入復墾資金419萬元,復墾面積僅1483畝。
督察組指出,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作為草原主管部門,對違規征占用草原問題底數不清,自治區先后兩次下文要求各盟市對違法征占用草原情況進行摸底調查,但由于抽查核實不夠,導致瞞報漏報問題突出、數據嚴重失實、整改進展遲緩。
自治區國土資源部門對礦山破壞草原問題既沒有嚴格執行草原預審制度,也未有效組織生態恢復,雖然于2014年下發文件要求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時需提交草原主管部門預審意見,但文件出臺后,仍違規審批侵占草原用地246件,涉及草原面積4.51萬畝。國電投資集團霍林河露天煤礦2013年以來陸續侵占破壞大面積草原,基本沒有開展治理恢復工作,但當地國土資源部門6年來沒有進行過任何處罰。
江蘇
一些干部“心存僥幸得過且過”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蘇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問題統籌安排專項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
督察組昨日通報,江蘇一些地方和部門沒有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政績觀,擔心環境保護抓得緊會影響經濟發展;一些領導干部對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心存僥幸,得過且過,問題久拖不決。部分城市大氣PM2.5濃度不降反升。
督察組指出,減煤是江蘇省產業升級的關鍵舉措,也是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的重要措施,但對如此重要的任務,省發展改革委研究不多,推動不力,對未完成減煤任務的揚州、淮安2市不僅不予問責,反而給予高分。企業虛報減煤數據情況十分普遍,鎮江新區經濟發展局甚至代填代報企業虛假耗煤數據。
其次,敷衍整改問題比較多見。整改方案要求,完善太湖治理工作督察考核辦法,對未達到國家治理目標的河流“河長”和有關地方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回頭看”發現,2017年武進港等9條太湖主要入湖河流未達到治理目標要求,但江蘇省僅公開通報考核結果,未對相關“河長”及地方政府進行通報批評。無錫江陰市督察整改不到位,仍有62家印染企業未建設污水預處理設施,長期超標納管,江陰市僅要求有關企業集中停產一個月以應對督察。
大氣方面,徐州市大氣污染十分突出,也是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重點關注的問題。但從2016年督察至2018年3月,徐州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未組織開展專題研究。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5月底前完成焦化行業問題整改,在整改到位前實施停限產,但徐州市直至2018年5月才開始部署相關工作,11家焦化企業僅1家完成干熄焦改造,中泰能源等3家企業在未完成整改情況下違規生產,2017年全市大氣PM2.5濃度同比上升10%。此外,江蘇多地揚塵、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等污染控制不力。
■ 案例
鎮江違規在豚類保護區搞旅游開發
2018年6月22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鎮江長江豚類省級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治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鎮江市對保護區保護管理工作長期不重視,導致保護區內江灘濕地被嚴重破壞。
長江鎮江段一直是白鰭豚和長江江豚活動比較頻繁的水域之一,由于鎮江豚類保護區獨特的地理位置,使其成為唯一沒有被開辟為長江主航道的長江干流保護區,是長江下游少有的重要生態走廊,對于維持長江下游江豚棲息地的完整性有著重要生態學意義。2003年,江蘇省在鎮江市設立長江豚類省級自然保護區,2013年8月,江蘇省人民政府將其納入生態紅線區域名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自然保護區內禁止進行開墾活動。然而自2009年以來,鎮江豚類保護區內就陸續進行開墾,至“回頭看”時自然保護區范圍內農業種植和漁業養殖面積達到7200畝。
另外,變本加厲開展旅游活動。2017年,根據原環境保護部遙感監測自然保護區破壞情況,鎮江市政府反饋稱,經現場核查,位于生態紅線區域一級管控區(豚類保護區緩沖區)內共有人類活動29處,其中包括5處新建亭子;2處江豚科普宣傳基地。鎮江市認為,僅有5處新建亭子與豚類保護無關,需要拆除。
但督察人員現場發現,鎮江市所稱的5處亭子和2處江豚科普宣傳基地實際都是文旅集團建設的,而這些建筑的另一個身份是大江風云影視實景園。督察人員現場看到,整個景區內全是仿古建筑,僅在大門處掛一塊“大江江豚保護科普研究基地”的牌子,園內正在進行旅游活動,掛羊頭,賣狗肉。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