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7號)和《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關于煤炭行業去產能一系列文件精神,長春市雙陽區人民政府、吉林市蛟河市人民政府、吉林市樺甸市人民政府、白山市渾江區人民政府、延邊州琿春市人民政府按照相關要求,決定對長春市雙陽區丁家煤礦等9處礦井予以關閉。
長春市人民政府、吉林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民政府、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及省政府有關要求,督促或協調有關部門及時注(吊)銷已通告關閉礦井的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和證件,撤銷在建項目核準(審批)文件,停止供應并妥善處理剩余火工品,停止供水、供電,拆除供水、供電設備、線路和礦井生產設備、通訊設施,封閉、填實井筒,平整工業場地,恢復地貌。同時,要支持相關企業妥善安置從業人員,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嚴格標準,加強行政執法,確保礦井按時關閉到位,防止死灰復燃。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