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天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明確2018年10月~2019年3月,全市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數控制在10天以內,環境空氣質量同比持續改善。
《行動方案》提出,在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中,要堅持問題和目標導向,加快推動產業、能源和運輸結構優化調整,大力推進農村居民散煤清潔能源替代、重點行業及港口運輸“公轉鐵”、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全面實施工業爐窯和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鞏固“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成果,加強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狠抓環境監管執法,嚴格督察考核問責,實現秋冬季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行動方案》具體明確了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調整運輸結構、面源污染防控、柴油貨車污染專項治理、工業爐窯污染專項治理、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應對重污染天氣、推進錯峰生產與運輸、基礎能力建設10個方面重點任務。
《行動方案》要求,各區和市有關部門要把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關鍵舉措,切實履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要加強對攻堅行動的組織領導和推動落實,加大指揮協調力度,嚴格對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的監督考核,督促治污減排和監管執法責任落地落實。各區和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的原則,加強日常環境監管執法,創新執法機制和方式,加大打擊力度,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等手段,依法依規查處環境違法行為。要加強宣傳引導,每月召開一次新聞發布會,全方位宣傳大氣污染防治進展和成效。要將信息公開作為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公開制度。
此外,在調度考核方面,《行動方案》明確,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對各區、各部門空氣質量改善和重點任務進展情況進行月調度、月排名、月考核,每月向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時序進度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區和部門下發預警通知函。定期對空氣質量排名靠后和綜合指數、PM2.5濃度不降反升的區、鄉鎮(街道)進行公開約談;每月對任務進展滯后、專項整治不實、監管處罰不力的市級相關部門,在全市范圍通報批評,累計通報3次的,實施組織問責。充分運用經濟獎懲、區域限批、公開約談、組織追責等措施,嚴肅查處大氣污染防治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污染問題突出、空氣質量惡化等情形,以及在秋冬季攻堅行動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
十個方面重點任務
都是啥?
一是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全市鋼鐵產能嚴格控制在2000萬噸以內,年底前完成全市“散亂污”企業關停取締、搬遷或原地提升改造。全市25個重點行業穩定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完成25家無組織排放重點企業、249家生物質鍋爐企業和223家鑄鍛企業治理改造。2018年12月底前,確保完成35個工業園區(集聚區)整合和10個工業園區(集聚區)撤銷取締。完成陶瓷、有色(含再生金屬)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將錯峰生產措施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要求。
二是調整能源結構
堅持先立后破。對未實施清潔取暖的,要做好無煙型煤招標、生產、供應工作,確保無煙型煤替代全覆蓋。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年底前全市范圍基本淘汰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以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為重點,完成全市222臺5908蒸噸/時燃氣鍋爐低氮改造。
三是調整運輸結構
大幅度提升鐵路貨運量,加大鐵路與港口連接線、工礦企業鐵路等專用線建設投入,基本建成南港鐵路。嚴格禁止天津港汽運煤炭集疏港,年底前天津港礦石鐵路運輸比例達到30%以上,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增長10%以上。加快車船結構升級,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車輛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再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3000個,全市充電樁總量達到1.1萬個。全面實施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排放標準。根據國家要求,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
四是面源污染防控
加強揚塵綜合治理,落實“六個百分之百”要求,控制措施不到位的,立即停工整改、依法處罰,整改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建立施工工地動態清單并定期更新,持續開展道路掃保“以克論凈”考核。嚴格煙花爆竹燃放和秸稈露天焚燒管控。到2018年年底,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
五是柴油貨車污染專項治理
加大抽查檢測和追車溯源力度,建立健全環保部門檢測、公安交管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常態化工作機制,嚴厲打擊尾氣超標行為。以施工工地和港口碼頭、機場等為重點,推進柴油施工機械和作業機械清潔化,加大老舊工程機械淘汰力度。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口新增4個集裝箱泊位具備提供岸電能力。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民航機場在飛機停靠期間主要使用岸電。
六是工業爐窯污染專項治理
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原則,全面排查工業爐窯,建立管理清單。從11月1日起,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納入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工業爐窯深度治理。全市各類工業爐窯須嚴格執行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限值要求,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整治。
七是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
開展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年底前實現全市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業企業配套環保設施全覆蓋,無環保設施的先停后治。2018年12月底前,全市涉及涂漆作業的機動車維修企業基本改用水性環保型涂料。全面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制度,2018年12月底前,石化企業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率控制在3‰以內。
八是應對重污染天氣
修訂應急預案,按期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措施清單編制。推進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市級預測預報部門具備3天精細化預報和7天趨勢分析預測能力。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堅持“一廠一策”,細化減排措施,全力削減污染峰值。
九是推進錯峰生產與運輸
因地制宜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嚴禁采取“一刀切”方式。重點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采暖期錯峰生產;根據采暖期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峰生產時間。重點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采暖期差別化錯峰生產;對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以及港口碼頭,在重污染預警期間實施錯峰運輸。
十是基礎能力建設
進一步擴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和污染源在線監測覆蓋面;依托PM2.5熱點網格,對污染高值區域精準執法。加強環保、公安、檢察院的協作,綜合運用查封扣押、按日連續處罰、限產停產、移送司法等執法手段,加大案件查辦力度,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