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以下簡稱《計劃》)近日出臺,確定了新疆未來3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
《計劃》明確,未來3年,將以“烏—昌—石”“奎—獨—烏”等重點區域為主戰場,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重點,以減少重污染天數為主攻方向,以采暖季為重點時段,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到2020年,全區空氣質量明顯改善,自治區14城市和兵團兩城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平均值分別達到71.6%和80%;PM2.5濃度明顯下降,以2015年為基準年,PM2.5未達標的自治區10個城市和兵團兩個城市PM2.5年均濃度的平均值下降15%。部分城市二氧化氮濃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趨勢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濃度持續優于《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
《計劃》提出,將實施大氣污染源專項執法、柴油車污染治理攻堅、工業爐窯專項治理、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和采暖季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五大專項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兵地聯防聯控和區域同防同治,綜合治理燃煤污染,嚴格控制機動車污染,全面推進城市揚塵等面源污染整治,加強重點行業企業排污監管。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