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發布污染天氣相關預警,并啟動應急響應,大氣污染防治攻堅進入關鍵階段。為做好下一階段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控,強化全市建筑工地和城市工程運輸車輛揚塵揚沙污染的源頭治理,11月12日,鄭州市公安局召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講評推進會,部署安排近期工作任務,再次升級推進力度,強化各項措施。
目前,建筑工地揚塵和機動車尾氣排放成為鄭州霧霾天氣、空氣質量指數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為打贏大氣污染攻堅戰,鄭州警方推出了“工地警長”和“路段警長”大氣污染防治責任制,對轄區內建筑工地渣土車、水泥罐車、物料運輸車登記備案情況進行摸底,并對車輛違規使用情況做好證據固定和登記移交準備。
如何強力推進?鄭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馬義中說,全市各級公關機關的“工地警長”要與轄區內各建筑工地的負責人對接,分類別澄清每個建筑工地登記備案的渣土車、水泥罐車、物料運輸車等3類車輛的底數,逐一填寫《鄭州市公安局大氣污染防治建筑工地使用工程車輛登記備案表》,如實登記車輛的車牌號、所屬企業、駕駛員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
“工地警長”在日常巡查中要對出入建筑工地的三類工程運輸車進行抽查檢查。比如,渣土車是否具有鄭州市建筑垃圾運輸雙向登記卡、鄭州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證,車輛證件是否過期;水泥罐車和物料運輸車是否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證件是否過期。對于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要通過拍照、視頻等方式固定證據,同時將線索證據移交所在縣(市)、區的城管、交通部門處理。
此外,各單位“工地警長”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統一制作問題整改建議書,如實填報“工地警長”責任制落實情況匯總表和“工地警長”巡查發現問題明細表,以視頻或者照片的形式固定證據,按要求上報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將發現的問題和證據移交所在縣(市)、區的城管、交通、建設等部門進一步處理。交警支隊負責收集匯總市區各大隊和各縣(市)局交警大隊“路段警長”責任制落實情況和現場查處渣土車、水泥罐車、物料運輸車的違法情況。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