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起,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安徽,開展為期1個月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督察期間,督察組將堅持邊督察、邊移交、邊整改的原則,推動地方及時解決環境問題。
截至11月14日12時,安徽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第十四批信訪件92件,涉及環境問題175個。多個信訪件反映的是復合環境問題,其中,涉及大氣環境問題61個,噪聲環境問題36個,水環境問題28個,土壤環境問題14個,生態問題4個,輻射問題2個,其他環境問題30個。轉辦信訪件涉及15個地市,其中,合肥市25件,馬鞍山市14件,蚌埠市、淮南市、宿州市各7件,池州市5件,阜陽市、亳州市、蕪湖市各4件,六安市、安慶市、淮北市、宣城市各3件,滁州市2件,銅陵市1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安徽省工作動員會部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皖期間保障工作方案》依據“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要求組織各有關部門迅速調查核實、立查立改;依法依規查清責任,嚴肅問責;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當日,上述案件已全部交辦各地。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整改和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