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0日央視《新聞1+1》播出《官不大事大,煤不黑人黑!》,以下是節目實錄:
主持人(董倩):
您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新聞1+1》。
我們今天要關注的是一件什么事呢?一個科級干部,按理說從級別來說,官可真不大,但手上的權力可不小,因為他管著煤礦的開采這方面工作,沒有想到他把權力用在了自己的身上,迅速地發家致富。在北京、海南等地的房產加起來就35套,他是如何如此成功的呢?
(播放短片)
解說:
北京市三環內宣武門外大街92號,能在海格國際大廈買上一套住房,是很多人想也不敢想的夢。而在這樣一個地處繁華,寸土寸金的小區,有13套房都屬于一個叫郝鵬俊的人,另外的四套在其妻兒名下,不過在郝鵬俊和他妻兒名下的房產還不只這17套。
在北京的朝陽區,關東店四巷朝外SOHO,南三里屯的花園巴黎城和宣武區的某大廈,這個家庭還有18套住房。
隨著法錘的重重落下,煤炭大省山西焦煤領域反腐第一案宣判,郝鵬俊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年,他的妻子于香婷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妻子的弟弟于小紅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三人共處罰金3.24億元。
郝鵬俊,1950年9月出生于山西蒲縣太林鄉一個農民家庭,1968年參加工作,仕途還算順利。1976年他是全縣最年輕的科級干部,1991年任地礦局局長,2002年任安監局局長,2004年任煤炭局局長。2005年因礦難頻發被免去局長職務。后來又在2006年復任蒲縣煤炭局黨總支書記,然而也就是這一連串與煤礦相關的職務,使他成為了他自己辦的煤礦的保護傘。
孔憲民(臨汾市蒲縣紀委副書記):
(郝鵬俊)任蒲縣地礦局局長職務期間,以辦理采礦許可證為名,讓其他人出資兩萬元,非法買賣科成鎮張宮長村一個叫后溝洼煤礦的采礦許可證,并編造謊言,接替成蒲縣成南嶺煤礦。也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走上違紀的道路。
解說:
憑借其地礦局局長的面子,郝鵬俊對煤礦的經營肆無忌憚,2005年8月,為掩人耳目,郝鵬俊與其堂兄、妻弟簽訂了一份假的退股協議,應對中紀委要求,國家機關人員不得經營煤礦的全國檢查,當起了幕后操手。
2008年在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后,他依然非法組織生產,在局長這頂官帽的保護下,當地對成南嶺煤礦的監管形同虛設。
郭敬銘(臨汾市蒲縣煤管局太林煤管站站長):
雖然他是我領導,有點小問題,說重了不聽話,說得輕了跟沒說一樣,也存在一定的難度,這樣對我來說,確實不好講的。
解說:
就這樣乘著局長的東風,成南嶺煤礦的規模越來越大,而此時的煤炭市場也是一路高漲,成南嶺煤礦由當初幾十萬元投資的窯口子發展成總資產5285萬余元,凈資產1700萬元的煤炭企業,職工達500多人。
2008年9月,一場煤焦領域反腐敗專項行動在山西展開,領導小組將郝鵬俊一案作為典型重點,督辦查辦。
2008年10月,紀檢部門先后將郝鵬俊夫婦雙規,2009年9月14號,郝鵬俊夫婦被提起公訴,直到此時,郝鵬俊貪污腐敗案的各種細節才陸續浮出水面。
字幕提示:
北京、海南等地房產35處,存款帳戶76個,存款1.27億元,違規違紀資金高達3.05億元,偷逃稅款1871萬元,超限額購買炸藥85.5噸,雷管20萬枚。
解說:
另據山西晚報報道,郝鵬俊所在的蒲縣將2010年的一般財政預算調整為三億元,如果郝鵬俊一審判決的3.2億罰金得以執行,再將其在北京正在拍賣的房產變現進入財政,則是蒲縣2010年確定的全縣一般財政預算收入目標數值的兩倍。
在山西蒲縣這片150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含煤面積就達到了1360平方公里,地質儲量達到了181.7億噸,我們不知道這片資源肥沃的土地是不是只養肥了像郝鵬俊這樣的大碩鼠,他的這起罕見的腐敗案給社會帶來的警示又是什么呢?
主持人(董倩):
首先感謝巖松,也感謝觀眾朋友們的包含。嗓子突然變成這樣,首先巖松一個問題,對于這么一個小官來說,怎么可能搞出這么大的事?
白巖松(評論員):
我想可能你這個嗓子也是看完這個事給震撼的,或者說是氣的。我覺得這件事情讓很多的人感到震驚的地方很多。首先,論一個科級干部,官不大,但是別忘了,在北京可能廳局級干部官都不大,但是如果到了基層的話,在一個縣里頭,一個科級干部,他就是一個局的局長,他手里就握有重權,像在這樣一個1500多平方公里,但是1300多平方公里都有煤地方的時候,每一寸土地都是錢,寸土寸金,可以這樣去形容。
科級干部的科級就不重要了,關鍵他是干部,他手里擁有權力,但是沒想到他用在了自己,我首先震驚的是,他可真的是白手起家,因為連最初自己開始開礦的兩萬塊錢都是利用自己的權力給別人開礦權,從別人那兒拿來的,純屬白手起家。
第二個讓我震驚的是,起步很晚,但是增速迅猛,因為起步的時候,你想想已經是二字頭的新世紀了,但是增速迅速就幾個億的家產,我說這太了不得。
第三個讓我感到震驚的就是,十來年的時間,八九年,七八年這樣的時間里頭,他就安然無恙,甚至在北京的房產里頭有13套都是以他自己的名字弄的,說明他多么得放心。
第四個讓我感到震驚的,這件事情難道僅僅是他,或者說他的家屬,那周圍我們這樣一個基層執法和監督的環境,是不是同樣暴露出了更加讓人擔心的問題,所以我覺得的確非常震驚,恐怕我們再想一會兒我嗓子也說不出話了。
主持人:
其實就像你剛才說的,他雖然說是小官,但是在地方上,他職位并不小,他的能量很大,什么原因導致他的能量會這么大?
白巖松:
我覺得首先可能是一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但本身在自己這方面來說,在遇到一些大的國家政策的時候,他想出了一些小的具體的對策,這就是巨大的漏洞,很可怕。
比如說在2005年的時候,明確地要求所有的官員要從煤炭中把股份都退出去,他就把自己的堂哥、妻弟等等一找來,就明確地告訴他們,你們一點風險都沒有,就換個名,最后整個煤礦實際的運營權,包括經營權、管理權等等還在他們夫妻倆的手里頭。
主持人:
為什么?
白巖松:
因為面上過去了,具體的證據,別人不好說話,煤礦現在如果從紙面上來說,礦主已經換人了,已經換成了不是這兩口子本人了,所以他還是想出了一些辦法。
另外有一些疑點我覺得要考慮。比如說我們在這兒上去看,因為礦難,曾經被免去過局長職務,在2005年的時候,但是2006年的時候又復任黨總支書記,這時候你就能看到,他腰桿兒挺硬,有很多人會去幫他,按理說都免完了,因為礦難頻發,他動用的是什么能力,是人情能力,還是錢的能力,因為這個時候他已經是很大的富豪了,所以恐怕這也是一個因素。
第三個很讓人擔心的,在基層我們的監督和執法過程中常常遇到一個障礙就是人情的因素,會不會也在這里存在,是錢的因素還是人情的因素,還是大家。有的時候有一個人曾經說過這樣的話,要出事你就把事給出大了,真把事給出大了之后,旁邊的人司空見慣就不當事了。當地人都已經在議論,他是不是縣里的首富了,好幾年,其實最后記者調查的時候,頂多算前十富之一,不是首富??墒沁@種議論不等于一種舉報嗎?我們的有關部門為什么不去做呢?就像剛才短片中那個人接受采訪所說那樣,我管不了他,說輕了的話沒用,說重了的話,人家還不聽。
那我們的法律在哪兒?我們的黨紀黨規又在哪兒?比他高的干部又在哪兒?他又不是縣委常委。
主持人:
您現在收看的是《新聞1+1》,節目稍后繼續。
(播放短片)
解說:
“國家工作人員不準經商辦企業,國家早有明文規定,但自己對此認識不深、重視不夠,以為靠自己的能力掙點錢沒什么……”。這是2005年山西臨汾在清理國家干部煤礦入股行動中,郝鵬俊寫給紀檢部門的情況說明。
“不知道,我幫忙”,這是審訊中的郝鵬俊在面對關鍵問題時的口頭禪。但在2010年4月15號的法庭上,抖動著雙腿,晃動著手指,低垂著雙眼的郝鵬俊卻將話題轉移到了蒲縣縣委書記喬建軍的身上。
據媒體報道,4月15號郝鵬俊在法庭上稱,“我落到今天這個地步事出有因,蒲縣縣委書記問我要5000萬,時間是9月18日中午……”
就在這時,主審法官以與本案無關為由,打斷了他的陳詞。
5000萬,又是一個讓人觸目驚心的數字,那么對于郝鵬俊在法庭上的舉報,有關部門又會采取什么樣的行動呢?
王秀強(《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其實對檢舉喬建軍書記,我去采訪他的時候,他跟我說,他跟郝鵬俊沒有見過面,兩個人是不認識的,按照山西蒲縣紀檢的同志他們分析,郝鵬俊的目的是想干擾二審,給二審施加一個壓力。
解說:
郝鵬俊當庭檢舉風波公開之后,臨汾市委也專門召開常委會,研究調查和應對工作。5月1號左右,山西省監察廳、臨汾市檢察院反貪局得出調查結論:“喬建軍所賄5000萬元為無中生有,純屬誣告”。
其實當主審法院以與本案無關為由,當場叫停郝鵬俊的檢舉時,也為公眾留下了無盡的猜測。而這種猜測正是建立在郝鵬俊案件所呈現出的當地嚴重的官煤是腐敗之上,與其說人們在關心縣委書記有沒有索要五千萬,不如說公眾更關心的是,在山西蒲縣為什么會發生郝鵬俊案件?
十年時間,郝鵬俊為什么可以一次又一次躲過舉報,一直到國務院調查組親自督辦,這個所謂的財富神話,才被徹底打敗。
王秀強:
他們當地縣的紀檢委的工作人員跟我說,當做出逮捕郝鵬俊的這個事情決定的時候,郝鵬俊帶著他的會計,包括礦的礦長,還有他的妻子、兒子,當時去了北京、太原等地,按照紀檢同志的話說,他們是在試尋求找一些關系,找一些門路,把這個事情能夠掩蓋下去。
解說:
1991年地礦局局長,2002年安監局局長,2004年煤炭局局長,2006年煤炭局黨總支書記。
地礦局、安監局、煤炭局,十幾年間,郝鵬俊一直在蒲縣任職,他為什么能夠大張旗鼓地經營煤礦達十余年,非法斂財三個多億,關系觸角還能延伸到全國各地。
王秀強:
山西蒲縣的檢察機關發現,郝鵬俊個人的資產有七八億,當地還流傳一句話,叫做煤官跌倒,財政吃飽。
解說:
據了解,山西省紀委在今年1月21日曾發出通報稱,該省在2009年展開的煤焦領域反腐敗專項斗爭中,共清剿違規違紀資金145.82億元,處理了1217名違紀黨員干部。此外,還有近一千個單位和四千多名黨員干部主動申報在焦煤生產管理和監管環節中的違紀違法問題。
這些冷冰冰的數字讓人震驚,而類似煤炭領域涉及到的違規審批,入股辦礦,挪用煤炭基金等現象,也不僅僅局限在山西。
字幕提示:
2006年新聞資料
李毅中:
結果,由于有政府做后臺,礦主他就膽大妄為啊。
解說:
政府撐腰,礦主胡來,這是2006年時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的李毅中在全國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在此之前,從黑龍江到云南,再到山西,三起礦難的接連發生,讓當時的國家安檢總局不得不把工作的重點轉向打擊官商勾結。
煤礦、官員,今天透過郝鵬俊的這起罕見的腐敗案件,反思還僅僅是個開始。
主持人:
巖松你看郝鵬俊當庭檢舉縣委書記,怎么看他這種舉動?
白巖松:
我覺得如果說剛才在面對他的一些數額的時候,我們會感到很多“震憾”。接下來很多細節的時候,我會感覺到很多的困惑,你剛才提到這一點是其中之一。
我先說前面的,比如說包括他在中間還捐了兩千多萬的公益,修路等等,他是公務員,他夫人是民政局副局長,他孩子是公安局的刑偵大隊,請問這一家人全是公務員系列,兩千多萬做慈善,相當于另一種自我舉報。為什么沒人受理,大家就聽之任之了。這是一個我感到很困惑的地方。
接下來我還感到一個很困惑的地方是,如果他要是合法經營怎么辦呢?他沒有偷稅漏稅,沒有這些貪污,沒有這些最后判他的罪名,你想這幾億家產的人,最后他因為貪污,包括偷稅漏稅能夠證明出來的東西,才不到50萬塊錢,那讓你感到很困惑,如果他要是合法經營的話,他利用自己權力達到這一步,我們就用什么樣的法律去懲處他?僅僅有黨紀就夠了嗎?又是一個感到很困惑。
第三個很困惑。當然包括你說到這個,在庭審的時候,他說我要檢舉縣委書記等等,然后就打斷了,與本案無關,我看到了相關材料,證明他說的是9月18、19日,縣委書記向他索要,但是縣委日志,因為那是在大奧運周期,全有他們縣委書記在干嘛,那一段時間他正在更基層的地方去做工作,那天中午他可能沒有機會跟這個人見面,但是我疑惑的是,為什么不讓他多說幾句呢?因為如果他要是編瞎話的話,他說的越多的話漏洞越多,更有助于還縣委書記清白。
所以我覺得這個事情恐怕還需要給大家一個更加信服答案,因為就靠他一個人,這一家人是否可以,這十來年形成一個很好的安全環境,是否還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
主持人:
另外回到剛才困惑這個地步來說,我們到底用什么樣的法律去面對這樣官不大事大,煤不黑人黑的人,最后法院認定的是用四個相關的罪名,為什么不是之前檢察機關公訴的六大罪名?非法采礦罪和隱匿銷毀會計憑證罪為什么沒有被法院認定?我們看一下采訪事情的記者,所給我們帶來的一段報道。
石破(《南風窗》記者):
一個很有意思的是,當初查的是違規生產,最后其它四宗罪都成立,違規生產反而不構成非法采礦罪。《刑法》第343條規定,構成非法采礦罪的要件,必須是沒有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或者行政主管部門發現煤礦越界開采,責令停止開采后,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就是說它的前提是,礦產管理部門發現你違法越界開采,然后去制止你不聽的,這樣才構成非法采礦罪的要件,但是當時因為全市都不允許煤礦生產了,管理部門根本就沒有去查,也沒有責令這個礦停止生產,更沒有行政處罰。所以郝鵬俊的辯護人,就認為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缺少法定的犯罪構成要件,法庭就采納了他的辯護人的意見。
另外一個現在主要就是因為會計沒有抓住,郝鵬俊就認為你們沒有找到會計,就不能說我隱匿銷毀會計資料。所以公訴機關它也是證據不足。因為它確實沒有很確切的證據,證明這兩個人,就是郝鵬俊和他的妻子,指使會計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沒有確切的證據,只是一個推測。
白巖松:
是,接下來的時候還希望法律給我們更多的解釋,其實現在會說,接下來還有幾個提醒,比如說其中有很重要的提醒是這件事情最后被抖摟出來,是因為的確遇到了一個很意外的事情,2008年的9月8號襄汾潰壩,導致277人死亡,連山西省的省長孟學農都被免職了,然后臨汾要求所有的礦必須停產,這哥們覺得自己六證齊全,繼續開礦,實在把國務院的調查組給惹急了,這還在干,一查,最后越查事越多,出來了,給我們一個提醒是,難道僅僅靠意外去發現很多事情嗎?這是第一個提醒。
第二個要提醒的是,還有全國各地多少人是用這樣換幾個名字,就繼續權力,還跟煤僅僅結合起來,官商結合,這個如果不細查的話,恐怕還有很多人樂呵呵的看著我們今天類似這樣的新聞說,這倒霉蛋,因為他依然幸運地過關,我覺得這個又是提醒。
第三個提醒,僅靠我們基層內部的監督,看樣是很難起作用,我們應該調動百姓、媒體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監督……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