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煙臺市物價局獲悉,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實施意見》規定,依據配氣成本監審結論,經研究確定煙臺市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為0.89元/立方米。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和山東省物價局《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加強和完善城鎮燃氣配送環節價格管理,促進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市物價局于6月29日印發了《煙臺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試行)》,按照《辦法》規定,在成本監審的基礎上,制定了配氣價格。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通過核定燃氣企業的準許成本,監管準許收益,考慮稅收等因素確定年度準許總收入制定配氣價格,確定煙臺市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為0.89元/立方米。該價格適用于煙臺市區,不包含各縣市。該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至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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