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印發《關于高標準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高質量建設美麗浙江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下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美麗浙江作出具體部署安排,構架起新時代浙江生態文明建設的“四梁八柱”。
面對新形勢新問題新要求,《意見》明確,要深刻領會和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增強建設美麗浙江的緊迫感和使命感,牢牢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時代責任。要加強黨的領導、構建多方合力攻堅大格局,按時間階段制定建成美麗中國示范區的目標。并在抓好四大攻堅、保衛藍天碧水凈土、實現全社會綠色發展等方面作出了要求。
為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導,《意見》提出,加快構建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目標責任體系,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失職追責,壓實各方責任。要落實黨政主體責任,強化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協調機制;要強化督察執法機制,完善環境監管執法機制,全面推進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強化考核問責,嚴格責任追究,構建多方合力攻堅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
《意見》提出,到2020年,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確保生態環境保護水平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到2022年,各項生態環境建設指標處于全國前列,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建成美麗中國示范區;到2035年,全省生態環境面貌實現根本性改觀,生態環境質量大幅提升,藍天白云綠水青山成為常態,基本滿足人民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美麗浙江建設目標全面實現。
《意見》也在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作出相應部署。浙江提出,到2020年,全省設區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力爭達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2.6%;省控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83% ,徹底消除劣Ⅴ類水質斷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