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理順主城區天然氣銷售價格及相關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執行,滄州主城區居民用天然氣到戶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2.40元上調到2.63元,同步調整居民用氣階梯氣價,居民每戶年用氣量不足300立方米(含)為一檔氣量,執行基本氣價,每立方米2.63元;年用氣量300至1200立方米(含)為二檔氣量,每立方米3.1元;年用氣量1200立方米以上為三檔氣量,每立方米3.5元;三檔氣量價格以不高于非居民用氣價格執行。“氣代煤”用戶仍執行每立方米2.4元,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單位,執行合表戶價格,每立方米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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