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正式發布《河南省熱電聯產規劃建設管理辦法》。《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在天然氣氣源有保障,具有穩定冷熱電負荷需求的產業集聚區、樓宇、建筑群等區域有序規劃建設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站項目,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
針對此項新規定,業內人士分析稱,河南省之所以出臺這個規定,主要是由于當前的天然氣緊張有關,導致部分工業用氣開始受到限制,優先保民用天然氣。
為提高能源利用率,該《辦法》在第十八條中還規定,新建工業熱電聯產項目優先采用高壓及以上參數抽背熱電聯產機組,單機容量不得低于1.2萬千瓦。對熱負荷不足或不穩定的產業集聚區,可先行建設大型集中供熱鍋爐供熱,待熱負荷穩定后再建設背壓熱電聯產機組。
對于園區存在多蒸汽參數的項目,優先采用抽背機組或高參數高背壓機加低參數低背壓熱電聯產機組。在冷負荷較大,供冷量占余熱利用量的10%以上,且自用電比例超過機組容量80%的地區,可考慮規劃建設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采用熱電冷三聯供技術實現能源梯級利用,能源綜合利用效率不低于80%。未納入全省電力發展規劃的熱電聯產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該《辦法》規定新建熱電聯產項目采用全封閉煤倉,現役熱電聯產企業對煤倉實施全封閉改造等措施,確保熱電聯產發展應遵循“統籌規劃、適度超前,集中布局、多式聯供,以熱定電、環保優先”的原則,形成布局科學、經濟合理、清潔高效、安全可靠的熱電聯產發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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