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為核心的電改已經進入第四個年頭、電力市場已經非常活躍的當前,煤電企業虧損面接近50%,虧損原因除煤價上漲、電價調整滯后、利息壓力加大、產能利用率低等因素外,筆者認為煤電企業一方面是想利用政策管制來降低煤價,另一方面還是缺乏市場化意識。本次電改,明確了電力是一種商品,還原了電作為商品的屬性,任何通過準入進入市場的市場主體均可以在交易規則內在電力市場自由買賣電。
市場化解決煤電企業虧損,就是要充分利用交易規則,讓能耗低、效率高的機組多在電力市場拿發電計劃,多發電。當前煤價下,煤電機組將發電利用小時數提高到一個合理值后就不會虧損,就會有盈利。在這一點上,各地政府在制定交易規則時應鼓勵發電企業多參與市場拿發電計劃,盡可能少扣減容量,盡可能保證發電企業在市場上爭取的發電計劃兌現,對組織發電企業在電力市場齊步走排斥獨自多拿發電計劃的牽頭企業要嚴厲打擊。另外,發電企業也應轉變觀念,從找政府要求降煤價、要電量轉變為主動向市場要電量、要利潤。
市場化解決煤電企業虧損,還需要煤電企業具備市場營銷知識,用最低成本獲取最大的市場份額。發電企業要正確認識到電已成為了一種商品,具備商品的屬性,應按直銷、代理或直銷加代理的商品銷售模式進行銷售,同時對下游代理售電的售電公司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態度。當前,許多煤電企業還不懂市場營銷,還持計劃經濟理念,對直銷和代理沒有概念,銷售跟著感覺走,沒有思考由此給企業和行業帶來的損失和影響。舉個例子,某市正在簽訂2019年直接交易長協,各發電企業均采取直銷加售電公司代理的營銷模式,但認為用戶應掌握在自己手中,因此直銷價最低為2厘2、代理價最低為2厘。為了讓直銷份額增大,發電企業間以及發電企業和自己的代理合作伙伴間經常競爭同一用戶。日前一家年用電量7億千瓦時的企業采購招標,代理企業報價降低2厘2,發電企業報價降低3厘3中標。發電企業最終實現將用戶親自抓在手中的目的,但為此多降價1厘3,少收入91萬元。
當前區域電力市場,發電企業數量和用戶數量是相對固定,且電力市場上發電企業齊步走,因此不管電量在誰手中,最終都會回到發電企業。將市場交由代理商去競爭,既避免廠家和自己的合作伙伴惡性競爭促進市場健康發展,更有利于發電企業降低營銷成本增收節支。
解決煤電企業虧損,不能長期依靠政策,還是需要企業通過市場化機制和手段,通過充分參與市場去解決。
企業虧損,應少找政府多找市場!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