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嘉興市發改委發布了關于調整嘉興市區(含嘉興港區)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公告。
通知要求嘉興市非居民用天然氣的門站價格從每立方米2.244元調整為2.904元,下浮不限。銷售價格上限由現行的3.21元/立方米調整為3.89元/立方米,煤改氣用戶天然氣價格上限調整為每立方米3.45元,執行時間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全文如下:
關于調整嘉興市區(含嘉興港區)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公告
根據《浙江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提高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18〕528號)要求,按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結合《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工業企業績效綜合評價結果應用的意見》(嘉政辦發〔2017〕72號)精神,經研究并報市政府審核同意,出臺嘉興市區(含嘉興港區)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整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嘉興市天然氣管網經營有限公司向市及縣(市、區)燃氣經營企業銷售非居民用天然氣的門站價格從每立方米2.244元調整為2.904元,下浮不限。
二、調整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嘉興市區和嘉興港區非居民用天然氣按上下游價格聯動辦法,銷售價格上限由現行的3.21元/立方米調整為3.89元/立方米,分級價格作相應調整(詳見附件)。燃氣經營企業可根據用戶用氣的實際情況,在上述價格的基礎上,下浮不限。煤改氣用戶天然氣價格上限調整為每立方米3.45元。
三、工業企業用氣試行差別化價格政策。對工業企業績效綜合評價結果為A、B、C、D四類的用氣企業在天然氣收費標準基礎上每立方米分別減少0.03元、不加收、加收0.03元、加收0.06元。
四、執行時間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嘉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嘉興市物價局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