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江西省水利廳獲悉,江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已正式印發《江西省關于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下文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的基本原則、主要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保障,這標志著江西省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正式啟動。
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
《實施意見》要求,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要打造鄱陽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構建生態文化、生態經濟、生態目標責任、生態文明制度、生態安全等五大生態文明體系。
同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流域統籌、系統治理,問題導向、因地制宜,政府主導、市場主體”的基本原則,處理好流域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解決好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的突出問題,做好治山理水、顯山露水的文章,提升河湖功能,發揮流域綜合效益,實現河湖永續利用。
重要水功能區水質要全面達標
到2020年——
基本建立鄱陽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統保護與綜合治理制度體系,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占比達28.06%,全省國家考核斷面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提高到85.3%,國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91%以上,全面消滅國控、省控、縣界斷面V類水及劣V類水,設區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以上,水域面積保有率7.7%,森林覆蓋率穩定在63.1%。
到2035年——
鄱陽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統保護與綜合治理制度體系全面構建,國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全面達標,水資源利用效率持續提高,生物多樣性更加豐富,產業結構明顯優化,生態和人居環境顯著改善,人民群眾對流域生態文明實現程度有較為普遍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開展10項行動實現河湖健康
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主要任務是開展“空間規劃引領行動、綠色產業發展行動、國家節水行動、入河排污防控行動、最美岸線建設行動、河湖水域保護行動、流域生態修復行動、水工程生態建設行動、流域管理創新行動、生態文化建設行動”等10項行動。
“五河一湖”岸線延伸陸域1公里范圍內,禁止新建重化工項目,督促已有的化工企業遷至合規園區;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到2020年,省級節水型機關創建率達100%,并建成2825萬畝高標準農田;2020年底前,鄱陽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試點農村污水生態化處理;單一水源供水的設區城市,2020年底前建成應急水源或備用水源。
此外,深挖“五河一湖一江”文化和旅游資源,打造“五河一湖一江”旅游精品線路,建設武寧、上猶等特色鮮明的山水旅游城市,傾力打造“鄱陽湖國際觀鳥節”品牌,加快海昏侯國遺址等臨湖風景區建設等。
損害生態環境將終身追究責任
《實施意見》明確,市、縣(市、區)是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的責任主體,各級政府對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的組織實施負總責。要將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納入河長制湖長制平臺,并作為各級河長湖長履職考核的重要內容。
《實施意見》還強調,要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建立生態環境損害分級制度,實現精準追責。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