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數據顯示,2018年安徽全省14個未達標城市(除黃山、池州)PM2.5年均濃度為51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2.1%,超額完成國家確定的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安徽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國英日前就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完成情況作出批示予以表揚。
根據生態環境部要求,安徽省2018年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為:14個未達標城市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0.3%,即必須控制在52微克/立方米以下。
李國英在批示中指出,2018年是藍天保衛戰開局之年。在全省生態環保系統干部職工的艱苦努力和奮力推動下,在各地各部門的鼎力配合和支持下,最終取得了PM2.5年均濃度51微克/立方米的好成績,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同比也大幅度增加,超額完成國家確定的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標志著全省藍天保衛戰首戰告捷。
據悉,一年來,安徽省啟動了史上規模最大、周期最長、執法最嚴、效果最好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監督,抽調選派1300余人次,持續開展14輪監督檢查,累計檢查污染源15035個,發現存在的問題點位7430個,已完成整改4637個,向各市政府交辦突出環境問題16批共2502個,公開曝光典型環境問題14批122個,為完成年度目標提供了堅強保障。
據了解,2018年,安徽在全省氣象條件與上年相當的情況下,空氣質量大幅度改善。全省PM10年均濃度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全省PM2.5年均濃度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全省空氣優良天數比例達72.1%,比2017年提高了5.1個百分點,實現了“兩降低一提高”,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同比大幅增加。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