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則"天津港將對LNG(CNG)等新能源(清潔能源)車輛實行通行費全免政策"的報道迅速傳遍了朋友圈。特別讓筆者感慨的是,2017年4月下旬,天津港曾發出過"從當年5月1日起禁止運煤的柴油車和天然氣汽車入港"的緊急通知。雖說是時過境遷,政策發生調整不足為奇,但是從禁止入港到駛入港區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全免,同一部門出臺的前后兩個政策之間的反差確實令人印象深刻,感想良多。
首先,天然氣汽車的清潔能源汽車身份再次得到確認,并且十分難得的與新能源汽車并肩享受通行費全免的優惠政策。更為重要的是,由于目前我國純電動集裝箱車輛尚屬鳳毛麟角,真正享受到全免優惠政策的將幾乎全是天然氣汽車!
其次,對于柴油車也沒有采取一律禁止入港的粗暴作法,而是實行高速公路差別化收費政策:加裝中重型柴油車顆粒物捕作器的國三標準車實行通行費5折優惠;國四標準車實行3折優惠;國五標準及以上車輛,全免。其實,除了應該報廢的老舊車輛外,任何部門都無權擅自做出車輛禁行的決定。否則就違反了物權法。
再者,將天然氣汽車視同國五標準及以上車輛來對待,也是頗有道理的。事實上,國內現在已有不少天然氣汽車及發動機制造廠家作好了今年7月1日開始供應國六天然氣汽車的準備工作。對于在用的天然氣汽車,也有確保達到國五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案。
總而言之,天津港出臺的新政策讓人感受到如此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做法更務實了,值得稱贊。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