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中指出:加快完善多元化LNG引進渠道。推動設施公平開放,拓展LNG引進渠道,完善供應體系。LNG引進堅持長約、現貨兩手抓,發揮好現有LNG接收站儲備周轉能力,有計劃引進具有市場競爭力的LNG現貨資源,滿足市場增量需求。
加快構建多層次儲備體系。建立以LNG接收站為主、城鎮集約規模化儲氣設施為輔、管網互聯互通、應急供氣互供互保的多層次儲氣系統。按照到2020年上游供氣企業形成不低于其年合同銷售量10%的儲氣能力。
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按照“一張網、多氣源、互聯通、市場化”的海西天然氣管網體系建設要求,完善海西天然氣管網建設規劃,做好與國家天然氣發展規劃和天然氣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重點工程的銜接,爭取從國家層面協調加強福建與周邊省份的供氣合作。
落實城鎮燃氣儲氣設施建設。地方政府和城鎮燃氣企業儲氣設施,按集約化規模化運營的要求統籌規劃建設,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合資合作,盡量降低成本、減少安全隱患。
推進小型LNG船舶運輸。根據市場發展需求,依據國家制定的LNG罐箱多式聯運相關法規政策和標準規范,發展沿海、內河小型LNG船舶運輸。
全文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的實施意見
閩政〔2019〕1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1號),促進我省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和加快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的任務要求,進一步推動和完善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市場開發、提高供氣安全可靠性,實現我省天然氣產業協調穩定發展。
(二)基本原則
1.銷儲并重,平衡穩定。促進天然氣產業上中下游協調發展,構建資源引進多元化、管網布局完善、儲氣調峰設施配套、運行安全可靠的海西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立足資源供應實際,統籌推進天然氣有序利用。
2.市場主導,統籌規劃。順應油氣體制機制改革,規范市場秩序。以市場化手段為主做好供需平衡,形成市場化競爭機制。落實天然氣發展規劃,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設施公平開放。
3.以氣定改,保障民生。推進煤炭替代,堅持“以氣定改”、循序漸進。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問責,確保民生用氣穩定供應。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完善多元化LNG引進渠道。推動設施公平開放,拓展LNG引進渠道,完善供應體系。LNG引進堅持長約、現貨兩手抓,發揮好現有LNG接收站儲備周轉能力,有計劃引進具有市場競爭力的LNG現貨資源,滿足市場增量需求。(責任單位:上游供氣企業負責,省發改委、工信廳按職責分工協調落實)
(二)加快構建多層次儲備體系。建立以LNG接收站為主、城鎮集約規模化儲氣設施為輔、管網互聯互通、應急供氣互供互保的多層次儲氣系統。按照到2020年上游供氣企業形成不低于其年合同銷售量10%的儲氣能力(責任單位:上游供氣企業負責,省工信廳督促落實)、城鎮燃氣企業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氣量5%的儲氣能力、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區域3天日均消費量的儲氣能力的要求,落實儲氣設施規劃和建設。(責任單位:城鎮燃氣企業,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省住建廳指導)
(三)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按照“一張網、多氣源、互聯通、市場化”的海西天然氣管網體系建設要求,完善海西天然氣管網建設規劃,做好與國家天然氣發展規劃和天然氣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重點工程的銜接,爭取從國家層面協調加強福建與周邊省份的供氣合作。(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按照莆田秀嶼LNG接收站新增5、6號儲罐2019年投產、漳州LNG接收站2021年投產和海西天然氣管網二期工程力爭2021年底前分期投產、海西管網與西三線互聯互通工程漳州聯絡線2019年10月投產和福州聯絡線2020年10月投產的目標要求,加快推動工程前期和建設工作,協同開展管線規劃選址、用地、環評、水保審批等事宜。(責任單位:上游供氣企業負責,省發改委、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林業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協調落實)結合國家沿海LNG碼頭規劃布局,積極推動后續LNG接收站的前期工作。(責任單位:相關企業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發改委、交通運輸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林業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指導)
(四)落實城鎮燃氣儲氣設施建設。地方政府和城鎮燃氣企業儲氣設施,按集約化規模化運營的要求統籌規劃建設,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合資合作,盡量降低成本、減少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城鎮燃氣企業落實,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和省住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認真梳理現有儲氣能力,通過規劃建設至2020年仍無法達標的,可通過向上游供氣企業購買儲氣能力、異地租用、發展可中斷用戶等方式予以落實。(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城鎮燃氣企業、上游供氣企業負責,省工信廳、住建廳按職責分工協調落實)加強儲氣能力建設情況跟蹤,對推進不力、違法失信的地方政府和企業等實施約談問責或聯合懲戒。(責任單位:省工信廳、住建廳、發改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促進天然氣市場協調發展。為促進全省天然氣市場的協調發展,以2020年天然氣“縣縣通”為目標,進一步加快內陸非管輸地區市場開發,推動LNG衛星站建設,提升槽運能力。遠期有序推進支線管道替代LNG衛星站。[責任單位:上游供氣企業、城鎮燃氣企業、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省工信廳、住建廳、發改委按職責分工協調落實]制訂印尼資源年度氣量調度分配方案時,要統籌考慮內陸非管輸地區市場開發需求。(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牽頭,省發改委、住建廳,中海福建天然氣有限公司配合)
(六)推進小型LNG船舶運輸。根據市場發展需求,依據國家制定的LNG罐箱多式聯運相關法規政策和標準規范,發展沿海、內河小型LNG船舶運輸。[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配合]
三、工作機制
(一)建立天然氣發展綜合協調機制。成立省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省發改委負責,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等部門按職能分工抓好落實。
(二)建立天然氣供需預測預警機制。加強對國際天然氣市場的預測和研判。統籌考慮經濟發展、城鎮化進程、能源結構優化、環境治理、價格承受力等因素,科學預測天然氣發展需求,處理好供需矛盾。(責任單位:上游供氣企業負責,省發改委、工信廳按職責分工協調落實)建立天然氣供需預警機制,健全信息通報和反饋機制,確保與周邊省份市場之間、省內供氣企業之間、中下游用戶之間供需信息及時、有效對接。(責任單位:上游供氣企業、城鎮燃氣企業,省工信廳分工負責)
(三)建立天然氣發展統籌推進機制。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的原則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煤改氣”堅持“以氣定改”、循序漸進。(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省工信廳、生態環境廳、發改委按職責分工協調落實)按照“宜管則管、宜站則站”的原則,管網和LNG衛星站建設并重開發市場。(責任單位:上游供氣企業、城鎮燃氣企業分工負責,省發改委、住建廳按職責分工協調落實)進一步規范天然氣購銷合同制度,以市場為導向,鼓勵簽訂中長期合同。(責任單位:上游供氣企業、城鎮燃氣企業負責,省工信廳指導)
(四)建立健全天然氣需求側管理和調峰機制。研究制定調峰用戶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分級調峰用戶制度,按照確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溝通、穩妥推進的原則實施分級調峰。結合設施公平開放,支持大工業用戶自主選擇氣源,依法依規簽訂資源直供合同。鼓勵發展可中斷大工業用戶和可替代能源用戶,發揮好終端用戶調峰能力。[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工信廳、住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體系。充分發揮煤電油氣運保障協調機制作用,完善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體系。(責任單位:省工信廳負責)落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的民生用氣保供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壓非保民”原則做好分級保供預案和用戶調峰方案。(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建立天然氣保供成本合理分攤機制,相應應急保供支出由保供不力的相關責任方全額承擔,參與保供的第三方企業可獲得合理收益。[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工信廳、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天然氣價格機制。結合下游市場穩定和發展實際需要,兼顧福建LNG產業鏈各環節利益,進一步完善福建LNG價格聯動機制。加強輸配環節成本核算和價格監管,努力降低輸配價格。燃氣電廠年度調節氣量適用于內陸市場開發,所需氣量在年度調節方案中予以明確統籌考慮。(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省稅務局指導協調相關稅收問題)
(七)強化天然氣安全運行機制。上游供氣企業和城鎮燃氣企業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機制,落實好項目建設和生產運營各環節的安全制度。加強管道保護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各級人民政府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嚴格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加強重大風險安全管控,指導供氣企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確保供氣安全可靠。(責任單位:相關供氣企業承擔主體責任,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承擔屬地管理責任,省工信廳、住建廳、應急廳按職責分工指導和監督)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