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綜合運用立法、執法檢查等多種形式打出一套“組合拳”,織密織嚴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制網,用法治的力量保護生態環境。
“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的6部法律執法檢查中就有兩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環資委委員、專職常委程立峰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透露,201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兩部法律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并開展水污染防治情況的專題詢問。
本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將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研究處理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和審議意見情況以及有關決議落實情況的報告,屆時將向社會通報相關情況。
將對水污染防治法和可再生能源法開展執法檢查
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實現了全國31個省(區、市)全覆蓋,海洋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在11個沿海省(區、市)實現了全覆蓋。
程立峰介紹說,2019年上半年主要是對水污染防治法開展執法檢查。重點是檢查飲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水污染防治標準、規劃和監督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重點流域、重點湖泊和重點領域水污染防治措施和法律責任的落實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將結合聽取和審議執法檢查報告,以聯組形式對國務院水污染防治工作開展專題詢問。
程立峰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今年下半年安排開展可再生能源法執法檢查,全面檢查可再生能源法貫徹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推進清潔能源使用、拓寬清潔能源消納渠道,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推動可再生能源優先上網等情況,推動可再生能源法貫徹實施。
為進一步增強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的針對性,提高監督的實效性,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試行引入第三方評估。程立峰介紹說:“目前,全國人大環資委已委托中國工程院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評估研究,提交評估研究報告,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作補充和參考。”
程立峰表示,執法檢查將堅持問題導向,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抽查發現的問題,督促推動地方政府舉一反三、立行立改。監督工作將與立法工作相結合。將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與制定長江保護法等立法調研工作有機結合,有利于推動立法進程,增強監督實效。同時,還將組織新聞媒體對執法檢查進行大范圍、全過程報道。
不斷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
2018年是歷屆常委會履職第一年審議通過法律案數量最多的一年。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上取得新突破,修法47件次。“同過去幾屆常委會立法規劃相比較,十三屆立法規劃確定的立法項目,數量增多、分量較重、要求更高。”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主任岳仲明說。
其中,2018年8月審議通過土壤污染防治法。“這改變了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缺乏專門法律規范的狀況,填補了生態環境保護法律的空白,構建了土壤污染防治制度的‘四梁八柱’,織密織嚴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制網,是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的重要成果。”全國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張桂龍介紹說。
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推進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相關立法,采取打包修改法律、作出決定等方式,發揮立法規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確保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比如,作出關于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等15部法律的決定。
推動生態環保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2018年,經黨中央同意,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專門加開一次常委會會議,聽取審議大氣污染防治執法檢查報告并進行了專題詢問,出臺了《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
“就一項具體工作專門加開一次會議,這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歷史上是沒有過的。”程立峰說。
《決議》推動了生態環境保護方面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督促地方抓緊制定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目前,31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已全部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制定、修改工作。其中,新制定大氣污染防治條例17件、修改14件。
“生態環保法規、規章、司法解釋等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是今年監督的重點,我們將會重點督促有關地方性法規修改、廢止工作的落實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副主任田燕苗說。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