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有關煤改的新文件正在討論中,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國務院已會同相關部門商議,準備“將關小上大的政策,落實得再有力些”。這份文件擬由發改委或安監總局牽頭制定和公布,其中,年產量120萬噸或將成為今后煤炭主產區煤礦整合的硬性指標。
按照此指標,以山西為例,2015年能達到年產量120萬噸規模的礦井數在800座左右,比目前的1,053座要減少20%左右。
由于新文件牽涉面比較大,“還沒有明確的出臺時間,”該人士表示。
120萬噸生死線
“目前,國務院已經與安監總局‘商量’,煤炭主產區山西、內蒙古、陜西等省(區),今后整合的煤礦年產量逐漸向120萬噸看齊。”國家安監總局相關人士告訴本報,國務院希望這一目標,可以通過3到5年時間,階段性地推進。
醞釀中的新文件,對未來煤礦整合的實現途徑,除了有年產量這個硬性指標外,還會在安全條件、生產設備等方面有相應的達標規定。據該人士透露,一些關于煤礦安全的新標準將于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年產量120萬噸”的提法最早見于2007年國家《煤炭產業政策》。
當年11月,發改委公布了《煤炭產業政策》,要求山西、陜西、內蒙古等省(區)新建、改擴建礦井規模不低于120萬噸/年,旨在嚴格煤炭產業準入。
該政策文件下發一年之后,便是山西大規模的煤礦整合,由此被當地喻為山西煤礦整合的前奏。由于這一政策的出臺,當地的新建礦井變得異常難獲得審批,而一些資源儲量薄弱的礦井,在無法改擴建的情況下,在隨后的整改中覆沒。
“現在回頭看,這個文件的出臺很有技術性,把前門關上一半,限制了大量想涌入的小規模投資者,為今后的整合和規模化發展提供了方便。”陜西陜北礦業公司的總工沈顯華說。
但由于上述政策文件中只涉及新建、改擴建煤礦,并沒有對隨后的煤礦整合提出實質性目標,這使得在隨后的煤改中,煤礦主產區省份陷入了對規模標準的不同認識當中。
比如,山西在2009年整合時保留了90萬噸及以上的煤礦,內蒙古則尚未出臺對60萬噸以下煤礦的關閉整合方案,陜西只對煤炭資源豐富的榆林地區30萬噸以下煤礦進行了整合。
即使是最為“激進”的山西,盡管礦井數由2009年以前的2,600座減少到了1,053座,但目前仍有接近三分之二的礦井年產量在60萬噸以下。
因此,新文件被看作是經山西煤改試驗“修正”之后,當年《煤炭產業政策》的延續和加強。“正在'商量'的120萬噸指標,這次或許在執行中更嚴厲些,涉及面會比之前寬一些。”上述國家安監總局相關人士預測。
整合現狀
一些從事安監工作的人認為,國家有意將新文件放到“十二五”規劃的一攬子目標里去。國家“十二五”預計將大型煤礦產能比重提高到50%以上,同時全部關閉30萬噸以下的煤炭礦井,而目前45萬噸以下小型煤炭礦井仍占大多數。
如果新文件落實,主要針對的仍是山西、內蒙古、陜西等煤炭主產區。
內蒙古本身資源分布比較厚重,煤礦的產能都比較高。
據內蒙古安監局局長孟國慶透露,到2010年年底2011年初,內蒙古將下令重組、關閉60萬噸以下的煤礦。而目前正在生產的煤礦產能大都在100萬噸級以上。
以此看,120萬噸的指標,對于內蒙古來說很容易完成。
陜西則略差于內蒙古。“我們在等待山西,目前陜西各城市已經拿出了各自的整合方案,但省長還沒批。”據陜西陜北礦業公司的沈顯華介紹,目前陜西地區的一些整合標準中,改擴建的煤礦噸數目前不是很好確定。
由于陜西的陜南地區,煤礦資源分布也處于較零散的狀態,如果依據120萬噸的話,那大部分煤礦需要關閉,這將造成當地居民需求無法落實的現狀。
河南同樣是煤炭主產區,但河南地區的煤礦分布相比陜西更加零散,業內人士評價河南的一貫方式是,“那地方幾乎沒個大煤礦。全部是兵丁搞建設。”
“我們也想集團化發展,也想在管理上省省心,但是前天條件很苛刻,我們只能努力往好的方向發展。”河南濮陽市政府的人士回應。
相對于煤炭主產區來說,其他煤炭產區煤源分布零散,資源面積碎小,整合的難度非常大。
2007年的 《煤炭產業政策》規定,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等省(市)新建、改擴建礦井年產規模不低于15萬噸。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等省(區)新建、改擴建礦井年產規模規模不低于9萬噸。其他地區新建、改擴建礦井年產規模不低于30萬噸。
同時該文件還規定,“十一五”期間各地一律停止核準 (審批)年產30萬噸以下的新建煤礦項目。但在執行中,由于各地資源分布、及當地需求等現狀,到目前仍有部分礦井未按此規定實行。
國家安監總局相關人士透露,如果新文件下達,這些指標中有一些仍會上調。
面臨困難
3年的攻堅戰,國內的煤礦從2萬多個減少到了1萬個左右。
煤礦的集團化發展,相關部門大都樂見其成。能源部門期望通過煤炭企業集團化發展有效利用資源,安監部門則希望煤炭企業規模化發展減少事故。
然而,《煤炭產業政策》自身價值未完全盡顯。
據山西煤礦企業人士介紹,山西在整合過程中,有一些改擴建礦井仍未達到120萬噸的標準。這里有人的因素,也有現實情況的因素。現實的因素包括,改擴建的礦井周邊資源接近枯竭,在無法另設礦井的前提下,只好劃給原有礦井,雖然該礦井改擴建后仍然未達到120萬噸的要求,但這已是最好的節約、利用資源的方式。而人的因素則是一些灰色收入。
一些煤老板認為,為了自身利益,煤礦改擴建、新建、逐漸推進到120萬噸,或許需要更長的時間,“因為誰也不愿意一下子切斷自己的財路”。
據業內人士介紹,新建、改擴建一個120萬噸的煤礦,救活資金大約5個億左右。到真正運作起來,挖煤賣錢,總共大約需要40個億左右。
這樣大額度的資金投入,加上其他條件的限制,如煤礦的法人必須有8年煤礦管理經驗,三年未出現大型事故等限制,幾乎謝絕了絕大部分民營投資者。
新來者寥寥,已進入者者突擊關閉,其他問題怎么解決?”業內人士指的其他問題即是利益問題,這或許是煤礦推進中是一個需要解決的主要難題。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