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國家大力加強LNG加氣站點建設,在交通領域推廣LNG利用,尤其是船舶、載重卡車用LNG替代燃料油、柴油。一輛使用柴油載重卡車的污染物排放量相當于數百輛小汽車污染物排放量,一條使用燃料油的輪船污染物排放量超過上萬輛小汽車。其中,輪船煙囪不僅排放顆粒物污染大氣,排放的煙灰沉入水中還污染水體,破壞河湖生態環境。由于LNG能量密度高,發動機技術相對成熟,燃料成本相對低廉,與通過限行、提升油品質量、發展電動汽車相比,在交通領域推廣天然氣利用,尤其是推廣載重卡車、輪船用LNG,經濟、社會效益更為巨大。
交通領域推廣天然氣利用的困難在于加氣站點、碼頭不足,車主、船主不敢對車輛、船舶進行“油改氣”。反過來,由于使用LNG的車輛、船舶不多,天然氣企業也不敢投入巨資擴大LNG加氣站點、碼頭建設。
為了解決交通領域推廣天然氣利用“先有蛋還是先有雞”難題,國家應當通過立法,對載重卡車、內河船舶進行分批次限期改造,未按照規定期限改造的車、船不得上路、航行,為LNG加氣站點、碼頭建設投資提供穩定的市場預期。同時,在項目用地、銀行貸款等方面積極支持LNG加氣站點、碼頭建設,打消車主、船主投資改造、購置LNG車船的顧慮。因此,在交通領域推廣利用LNG,無需國家財政投入巨額資金,只需一紙政策打破目前的“蛋和雞”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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