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天然氣產業發展進入了“新時代”,天然氣價格改革進程加快,城市燃氣行業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國際上,美歐等發達國家的管道燃氣產業在發展過程中經歷過從政府嚴格管制到分步市場化的階段,在此過程中,天然氣行業形成了科學的定價體系。在天然氣價格改革中,各國對燃氣工程安裝和維護費用的處理方式不盡相同,方法值得借鑒。
01美國
上世紀70年代,美國開始天然氣市場化改革,通過放開對井口價格的管制,推進管道第三方準入,分離輸配和銷售等一系列改革,促進天然氣行業的市場化競爭。目前,美國已經形成高度競爭的天然氣市場。2000年,為推動市場競爭,美國啟動“用戶用氣選擇計劃”,配氣管網向第三方公平開放,大工業用戶可以自由選擇上游供氣商,居民和小用戶也可以逐步自由選擇供氣商。天然氣貿易商(分銷商)可以進入下游市場,為用戶提供多種氣費套餐,并按照規定水平向配氣公司支付配氣費。美國大約有一半州的居民、小用戶可自由選擇貿易商,還有一半州的居民、小用戶只能從地方配氣公司購氣,接受售氣與配氣捆綁式服務。
美國終端用戶所支付的燃氣價格包括門站價格和輸配氣成本,即終端價格=城市門站價格+配氣價格。前者是燃氣產品本身的成本和長距離輸送的成本之和,后者是燃氣公司通過管道將燃氣從產地運輸到消費需求所在地的輸送成本,加上燃氣公司配送成本。終端燃氣價格受到政府管制,輸配氣成本的定價模型采用直接固定變動法,這是一種兩部制結構的收費方法,成本構成為固定費用和使用費用。固定費用,根據用戶預訂的運輸容量來分攤,用以補償燃氣公司的固定成本,與用戶的用氣量無關;使用費用,根據實際運輸氣量來分攤,用以補償燃氣公司的變動成本,同時要考慮服務總成本、收益、操作與維護支出、折舊、報損與攤銷支出、所得稅及其他營業支出等。
圖11985-2018年美國天然氣井口價、城市門站價、居民價和商業價
固定費用,是燃氣公司通過預收的方式向用戶收取,即便用戶在賬單期內沒有消費天然氣,也需要繳納的費用。這部分費用包括讀表、派發繳費賬單、設備折舊、人員工資、設施運營和維修費用等。固定費用在總費用中的占比約50%以下,低于使用費用。
根據美國能源信息署的數據顯示,2015年,美國居民燃氣配氣價格中的固定費用的平均數為11.25美元/月,這一費用在居民燃氣價格中的占比為19%,大致占配氣公司所承擔的實際固定成本的比重為46%,商業用戶的固定費用為22美元/月。下表展示的是美國燃氣聯合會(AGA)的一項調查,主要針對1985年以來,用戶不使用天然氣仍然需要繳納費用的變化情況,代表了配氣價格中固定費用的變化情況。從表中可以看出,固定費用水平從1985年的每月4.91美元上漲到2014年的13.95美元。
表11985-2014年部分年份居民用戶燃氣固定費用變化單位:美元
多數州按照用戶類別實行不同配氣價格,但是難點在于燃氣企業沒有積極性降低氣源采購成本,所以一般采取根據交易中心價格,限定氣源價格采購區間,超過上限部分由企業消化,低于下限部分由用戶和企業共享的方式。
02歐盟
從2003年開始,歐盟頒布法令,逐步推行網銷分離,配氣管網向第三方公平開放,所有用戶均可以自由選擇供氣商的市場化改革。天然氣市場的活力被進一步激發,天然氣價格機制也逐步得到完善。天然氣終端價格=城市門站價格+配氣價格。燃氣銷售企業、貿易商等可以從銷售中獲取利潤且價格不受政府管制,但配氣公司不允許從銷售中獲利,只能通過配氣價格補償管網運營成本,且配氣價格受政府嚴格管制。
目前,歐盟天然氣配氣價格構成是固定費用(Fixedcharge)、容量費用(Capacitycharge)和能源費用(Energycharge)。固定費用(在部分國家被稱為標準費用或服務費用)由消費者按年度、月、日繳納,用于覆蓋讀表、管理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容量費用是基于配氣管網容量的可獲得性的費用,通常用每日最大消費量比率來表示。在大多數國家,消費者只有在超過了最大使用量的情況下才需要繳納;能源費用是用戶實際使用天然氣量的費用。
(一)英國
英國的燃氣公司從縱向一體化壟斷經營到供應、管輸與銷售業務分離,再到目前供應與銷售環節形成充分競爭的市場過程,天然氣消費者對天然氣供應商有充分的選擇權,英國已經成為續美國之后天然氣市場化程度最高的國家。國產和進口天然氣在英國燃氣批發市場形成一個統一的價格——即“國家平衡點”,天然氣運輸商購買并銷售天然氣給零售商。上游供氣價格和終端消費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不受政府管制。燃氣管網輸送市場仍然處于自然壟斷,由國家燃氣與電力監管辦公室進行監管,采用“入口/出口”的費率結構(托運方需要分別支付入口容量費、出口容量費,以及從入口到出口的管道容量費和使用費)。
每年消費量低于73200千瓦時的用戶需要繳納容量費,而消費量在73200-732000千瓦時之間需要征收容量費用和固定費用,其中固定費用的水平取決于讀表次數。燃氣公司均明確規定燃氣設施安裝費用由用戶承擔,并有詳細的收費標準。安裝費用也被稱為為管網接駁服務費(ConnectionServiceCharges)。以蘇格蘭燃氣公司(ScotlandGasNetworks,SGN)為例,SGN擁有并運營英國南部和蘇格蘭地區的天然氣配氣管網,SGN的管網接駁服務指南中明確了各種不同類型用戶的接駁、改建等收費標準,收費內容包含勞動力成本、材料成本(管材、計量器具、配件)、地面恢復成本、廢棄物處理成本、交通管理成本、企業日常管理成本等。
1、既有居民住宅(老舊小區)
首先,按照接駁的三種不同情況來制定收費標準。其次,要求工程點距離SGN主體燃氣管道的距離在23米之內的按照接駁服務費標準收取;如果超過23米,則需要額外核定費用。最后,明確規定計量表安裝完成后,計量表產權歸屬用戶,由用戶承擔保管和后期維護責任。
表2既有住宅管網接駁服務費標準單位:英鎊
2、新建居民住宅
新建住宅的安裝費用標準與層高相關,分為3-10層和11-100層兩個檔。首先,只有在用氣量小于73200千瓦時/年的用戶才適用此標準。其次,規定工程點距離主體管網不超過20米,樓層不多于100層,由開發商負責工程施工等。最后,明確規定計量表安裝完成后,計量表產權歸屬用戶,由用戶承擔保管和后期維護責任。
表3新建住宅管網接駁服務費標準單位:英鎊
(二)其他歐盟國家
歐盟國家居民用戶的配氣價格構成略有不同,根據有關國際機構的數據顯示,近80%的歐盟國家將固定費用作為配氣價格的一部分,這些國家包括克羅地亞、捷克、法國、匈牙利、意大利、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和荷蘭。奧地利和德國規定當用戶每年的天然氣消費量低于某一標準時才收取固定費用,而如果用戶消費量高于這一標準,則收取容量費用。征收容量費用的國家還有愛爾蘭、波蘭,荷蘭既收取容量費用也收取固定費用。近90%國家的配氣價格中都包含能源費用,而荷蘭是個例外,只征收容量費用和固定費用。丹麥、愛沙尼亞、立陶宛和盧森堡只征收能源費用,而德國、匈牙利、盧森堡、斯洛文尼亞、荷蘭和英國還收取計量表使用的額外費用。
圖2歐盟部分國家居民燃氣配氣價格構成統計
關于能源費用與其他兩項費用在配氣價格中的比重,從統計的13個國家來看,有11個國家都是能源費用高于固定費用與容量費用之和,只有法國和荷蘭相反。
圖3歐盟部分國家居民燃氣配氣價格構成比重
關于延伸服務收費,用戶表前(含燃氣表)的燃氣公共管網設施歸企業投資并擁有,表后的燃氣管道設施歸業主出資建設并擁有,業主或開發商有權選擇自己的燃氣設施安裝服務商。接駁費(從公共管網連接至用戶燃氣表)由用戶承擔,收費按照工程量來確定,用氣量大的用戶可以與燃氣公司協商并獲得優惠。
03日本
受資源條件限制,日本天然氣嚴重依賴海外進口。且由于本土山丘多,地震頻發,無法修建長輸跨境管道,使其國內形成了以發電和工業用氣為主的消費市場,天然氣的消費主體主要集中在城市。1969年起,日本政府決定從海外引進天然氣資源,以減少對石油產品的過度依賴。自此之后,日本對天然氣的消費需求快速擴張。為保證天然氣多元化供應、促進天然氣廣泛利用和降低國內天然氣價格,日本政府對國內燃氣行業實施了多次市場化改革,逐步形成了較為成熟、透明的天然氣定價和調價機制,上下游價格疏導較為通暢。
市場化改革之后,大型工商用戶可以直接向上游購氣,自由選擇供氣商且價格不受管制。隨著逐步放松價格管制,居民和小用戶也開始自由選擇供氣商。到2022年,東京瓦斯、大阪燃氣、東邦燃氣公司要剝離配氣業務。目前,按照市場機制自主協商定價部分占到65%,協商價格報政府備案即可,面向小型用戶部分的35%則仍由政府實施管制定價。
日本的城市燃氣價格體系包括一般價格體系和負荷調整契約兩部分。對居民及小用戶采取兩部制為主的成本加成定價方式,用戶費用(終端價格)=城市門站價格+配氣價格(含基本費)。
配氣價格系由兩部制構成,配氣價格=基本費用(基價)+變動費用(單價×用氣量)。其中,基價涵蓋用戶設施建設、運營維護、安全和服務等內容,與用戶每月實際使用量無直接關系。范圍較歐美更多,相應費用也略高,且根據用戶用氣量不同設置不同的費用檔次,用氣量越多費用越高。單價是按用戶實際使用量范圍查找用戶使用單價,再乘以用戶使用量得出。日本采用階梯氣價的方式,隨著用戶實際使用量的增加,用戶使用單價隨之下調。由于用戶使用單價是一個能及時反映出多種價格因素相對變動的燃料單價,為此日本東京燃氣公司專門制定了經政府認可的燃料價格調整制度,制定該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在匯率及國際市場燃料價格變化時,按照季度和市場燃料基準平均價格變動幅度來及時調整天然氣價格。
關于延伸服務收費,用戶表及表前公共管網歸企業投資并擁有,表后的設施歸業主出資建設并擁有,業主或開發商有權選擇設施安裝服務商。接駁費(從公共管網連接至用戶表計)由用戶承擔。收費按照工程量來確定,用氣量大的用戶可以與燃氣公司協商接駁費減免優惠,用戶設施安裝業務利潤率不足2%。
04韓國
與日本資源情況相似,韓國天然氣資源較為貧乏。為滿足日益增長的國內天然氣需求,韓國主要通過進口LNG的形式滿足國內天然氣需求。1999年,韓國政府開始進行天然氣工業改革,引入競爭機制。在其市場化發展過程中,韓國燃氣行業從無到有,市場從完全壟斷向適度競爭轉變,部分電力等大用戶自行進口天然氣,價格通過國際談判確定。居民和小用戶由城市燃氣公司供氣,燃氣公司擁有特定區域的排他專營權,零售價格受地方政府控制(批發價格由中央政府制定)。韓國政府規定的天然氣銷售價格=批發價格(采購費用)+配氣價格(含基本費),其中采購費用=上游的出廠價格+長輸費用。
韓國現行居民天然氣價格體系有兩大特點。一是韓國的居民用戶如需接駁管道燃氣,必須先向燃氣公司交納一定金額的安裝費。這筆費用用于部分補償城市燃氣公司修建新的管網至居民小區紅線外的成本,一般根據其用氣量來決定,原則是“用氣量越大、安裝費越高”。至于居民小區紅線內部分,由居民自行投資建設。二是要求居民戶每月必須達到月基本費用(最低用量)。隨著城市氣化率和用氣量規模的提升,這項限制從2003年以前的每戶12m3/月,逐步下降到現在的每戶4m3/月。如果用戶每月實際用量達不到最低用量要求,則按照最低用量4m3/月結算;如超過最低用量4m3/月,則按實際用量結算。不同類別的用戶在定價方面,基本遵循了“使用量越多,價格就越便宜”的原則。
05中國香港
中國香港的燃氣原料主要依賴進口,包括來自中國內地的天然氣、來自海外的石腦油,以及來自中石化、埃克森美孚等石油公司的液化石油氣。香港城市管道燃氣價格主要由燃氣標準收費、燃料調整費和保養月費構成。
燃氣標準收費。月燃氣標準收費設置最低消費標準,低于最低標準的按此標準收取。對用氣量進行分段階梯式計價,按照實際的用氣量,在每個不同的氣量階段,對應不用的單價,氣量越大,單價就越低。
燃料調整費。為避免石腦油價格隨國際石油價格波動而波動,進而影響燃氣的標準收費,香港引入了燃料調整費機制,即實際原料成本高或低于原先設定的石腦油的基本價格時,則按照熱值換算,相應調增或調減燃氣費。燃料調整費機制的引入較好地解決了燃氣供應企業主要生產原料成本的變化帶來的經營性風險問題,也體現了對所有用戶的公平原則。
保養月費。燃氣公司按照一定標準向居民用戶每月收取9.5港幣的保養月費,并提供維修爐具、預約檢查爐具、每18個月一次定期安全檢查、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等服務項目。對上述產品和服務以外的其他服務,燃氣企業另行收取費用。保養月費是香港管道燃氣價格結構中的主要特色,較好的解決了燃氣供應企業的經營性風險問題,也解決了用戶收費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問題。(呂淼)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